高朝看著鏡子裡的本身,問陳隨文:“如答應以嗎?”
陳隨文製止他:“彆,我本身去坐車就好了,你去陪女朋友。我曉得如何走。”
高朝躊躇了一下,陳隨文說:“不消了,回市裡買。”他抬高了聲音跟高朝說,“這裡的衣服比市裡的貴,纔打八折,市裡的新款起碼六折。”
親戚們也找藉口走開了,留下高朝和阿誰叫王丹的女孩談天。王丹是個很開暢健談的人,和高朝聊得還算投機,傳聞這幾天他們要在瀏陽玩耍,便主動報名插手他們的步隊。高朝天然不會回絕,他固然還不至於喜好對方,但較著是有好感的。
陳隨文煩躁地抓頭髮,這他媽都甚麼事啊!
高大姐拍了一下弟弟的背:“那也要正視一點,快點,抓緊時候,一會兒人家就過來了。”
高朝眯著眼睛打哈欠,萬分不甘心分開枕頭,磨磨蹭蹭地不肯意轉動。倒是陳隨文這個客人更上心一些,鬧鐘一響,他就起來了,洗漱結束,瞥見高朝還裹得跟個蠶繭似的,不由得有些無語:“高朝,你不起來?你哥搬場是幾點?”
陳隨文非常衝動,從速去答覆留言報答,貳內心想,是不是也要學其他作者那樣弄個讀者群,趁便勾搭幾個讀者。這個動機也隻是一閃而過,他是個新人,應當不會有甚麼讀者來的。
陳隨文收起手機,放進褲兜裡:“那行吧,我陪你去買。就在這街上嗎?”
高朝聽他這麼一說,便將被子給扔了:“那就好,歸正我也不是甚麼都冇穿。”說著大喇喇地下床,身上隻著了一條玄色內褲,胯後果為晨勃而鼓起一大團,因為是玄色的,看不出那前頭已經濕了一點。
“有女朋友冇有?”親戚問。
高朝騎上摩托車,帶著陳隨文去逛街,他們這兒是個小鎮,也冇幾家像樣的店子,隻要幾家活動休閒品牌,不過如何說也比高朝身上的衣服強多了。陳隨文給他挑了件淺灰色的polo,深藍色的牛仔褲,再選了雙紅色的板鞋,一換上,立馬從三十歲變成了二十郎當歲。連賣衣服的小女人都直誇她店裡的衣服都雅,比他本來穿的都雅多了。陳隨文心說,他本來那叫衣服麼,獨一的服從就是蔽體。
吃了麪條,天也亮了,鄰居們都散了,仆人家也開端清算東西,等中午另有頓大餐。高朝熬不住,去補眠了。陳隨文跟高家人不熟,也幫不上甚麼忙,便在客房裡上彀,這屋子冇住出去就拉上彀線了,考慮得倒是很全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