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氣!
男人隻要具有崇高的血脈,哪怕是個廢料,都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女人就不一樣了,不管有冇有崇高血脈,不管有冇有超強的才氣,活著家內裡,最大的感化就是持續血脈。
自但是然就會衍生出無數費事!
吉從簡不動聲色顛末那一灘血泊,哈腰,指尖沾了地上一滴血。
軒轅紅英神采丟臉,剛纔阿誰要死的賤女人,竟然在臨死之前,膽敢在她手上咬了一口。幾近用儘滿身力量,咬得她血肉恍惚。
但她更氣的,是軒轅白浪。
慕寶兒隻是悄悄勾了勾手指,那道殘魂就當即朝她飄過來。
身為玄門中人就是這點好,神出鬼冇,可覺得所欲為,即便是殺人放火又如何,有誰能找獲得證據嗎?並且就算是被人抓進了監獄,想要出來也不會費吹灰之力。
的確禽獸,不法啊。身為玄門中人,既然享有平凡人所冇有的才氣,那就應當鋤強扶弱,匡扶公理,替天行道!
他說得那麼當真那麼自傲,彷彿本身是個多冰清玉潔的男人。
他們所具有的才氣,成了為非作歹的本錢,光是想想都讓人感覺活力!
樓下,幾近砸成肉泥的屍身還躺在那兒,周遭被人包抄成一個圈,環境的人還冇趕過來。
嘖,她本身身上血債也挺豐富。但血債跟血孽固然一字之差,實在相距甚遠。她身上的血債,每一筆血債,死的都是本身有存亡因果之人,同類相互殘殺,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慕寶兒和吉從簡來到樓頂。
被人弄死就不一樣了,黑霧纏身,冤氣深重。
“行了,你不就是被咬了一口,內心不舒暢嗎?”軒轅白浪順手摸出一個小瓶子,對軒轅紅英一扔,“給你,濟世門的上等傷藥,吃了以後,很快就會好。”
他殺意味著不珍惜性命,以是他殺之人,瀕死之時常常會渾身冒著特彆凶戾的血光。
她不甘心,縱使是死都不甘心。從小到大,她都是乖乖女,向來冇有行差踏錯一步,莫名其妙被人弄到床上各式摧辱。她隻是想問對方要個公道,竟然又莫名其妙被弄死。
這個時候的樓頂早已經是空無一人。
殘魂就是殘魂,如果不做些甚麼的話,她很快就會消逝。
她就曉得軒轅白浪身上有很多好東西,要不然她也不會一向給他當主子,陪他吃,陪他玩,陪他睡,跟狗一樣在他身邊待著。
但是血孽可就不一樣了……
身上血孽挺厚,隔老遠都看獲得。
還不是因為能撈到好處麼?
老是先用一些手腕利誘了那些不肯意跟他的女人,讓她們在一段時候內渾渾噩噩,神態不清。等弄到手,玩膩了,就讓人規複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