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想,一個電話打給傅良之——
“如果我要簽訂左券結婚的和談,最好是給對方一些甚麼賠償?”權璽開門見山問道。
“我是不是給你臉了?”
前一句話還說愛他愛得要生要死,等他問究竟要多少錢的分離費,後一句話就能直接開個價。
“你對權璽……”傅良之謹慎問道,“冇有歹意吧?”
可不管他如何往內裡增加前提,卻始終感覺彷彿還不敷……
小女人為甚麼會承諾跟他合作結婚?
傅良之內心都想給權璽點蠟。
“女人要不如果一回事,你給不給又是另一回事了。鑽石珠寶錢,豪車遊艇包,就算女人不愛這些,但是起碼也不會討厭。”
結婚還不即是拿下了權璽,那在你內心甚麼纔是將權璽一舉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