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_第11章 九地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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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全軍之眾,投之於險,此謂將軍之事也。九地之變,屈伸之利,情麵之理,不成不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去國越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通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者,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

凡為客之道:深切則專,仆人不克;掠於饒野,全軍足食;謹養而勿勞,並氣積力;運兵戰略,為不成測。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極力。

合於利而動,分歧於利而止。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消鄉導者,不能得天時。四五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故其城可拔,其國可隳。施冇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全軍之眾,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夫眾陷於害,然後能為勝負。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於廊廟之上,以誅其事。仇敵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以決鬥事。是故始如處女,仇敵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孫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自戰其地,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為輕地;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我能夠往,彼能夠來者,為交地;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之眾者,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行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圮地;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能夠擊吾之眾者,為圍地;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

敢問:“敵眾整而將來,待之如何?”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故兵之情,圍則禦,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令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令人不得慮。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切諸侯之地,而發其機,焚舟破釜,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

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圮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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