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帶著任意門_第一百零六章 淩空虛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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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六,一棟足有32層的高樓,電梯裡也有攝像頭,寧衝對著攝像頭笑了笑,也不覺得意,他又不是來做賊的,怕甚麼?

張洋沉吟了一下,接過信封,對寧衝點了點頭,回身出去了。

李大鵬,男,三十五歲,已婚,老婆是光亮街道辦副主任,家住新華南大街106號福彙新房小區高六22層2201,現任工商局城東分片副科長,是三年前提上來的,為人貪婪奸刁,氣度狹小,背後裡風評很差,被人告發了很多次,但是每次都冇有甚麼真憑實據,最後不了了之,傳聞和市內裡一個頭頭有親戚乾係,但是這個動靜很恍惚,不曉得真假,也不曉得詳細是誰。

寧沖決定不糾結了,先去找了再說,實在不可,嘿嘿,咱另有絕招的!

一樣的,之前的那種收受賄賂甚麼的專門記一個本上甚麼的弱智行動,現在贓官們做的也少了,至不濟,也會弄個收集帳本甚麼的,用一堆暗號記取,傳聞有個贓官就是用遊戲內裡的道具來記錄本身收賄納賄的。

不經意間向下一看,車輛行人都是玩具普通,固然不恐高,寧衝內心也有點發慌,趕快抬開端來向上看。

近些年,整風活動轟轟烈烈的停止著,清除弊端,革新吏治可不是一句空口口語,隻要有證據,幾近就是敏捷備案,立即調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審判。

時候短、見效快、能力大,合適這幾項前提的體例,就不是很多了,而此中能力最大也是後遺症最小的,實在還是按宦海端方去告發!

當然,不是那種不疼不癢的無切當證據的匿名或實名告發,而是有真憑實據的告發!靠的是無可置疑的證據!

這裡間隔樓頂,有一層半的高差,約為4.5米擺佈,緊挨著的牆上是光溜溜的,底子冇有任何可供抓踩的處所,間隔再近點的,是五六米外的凸出來的陽台,對不會飛的人類來講,想從這登上樓頂,真是不比登天輕易多少。

但是,這個證據去哪兒找呢?寧衝皺起了眉頭,雖說一看阿誰傢夥就不像是好人,必定是貪贓枉法濫用權柄慣了的,但是,總不能憑本身的猜想去告發吧?證據安在!

不得不說張洋這小子辦事才氣還是不錯的,冇到早晨呢,就把阿誰黑矮瘦子探聽了個底掉。

不過,寧衝既然來這裡,天然是有備而來的!

奇異的是,寧衝不但冇有掉下去,反而是一步步的在空中走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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