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不到萬不得己,統統販子,都不肯意和當局,特彆是公檢法部分打交道。就算這五十萬被追回,也到不了他的手。連開庭那天,你都看不到他的人影,申明這個案件,真正的告狀人,也並不是他,最多,他是知戀人而己。”
梅愛玲卻苦笑一聲:“或許吧,誰曉得呢?”
蘇沙沙衝動地:“何止如此,我的確是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因而,梅愛玲向法院告狀他重婚,並要求他做親子鑒定,以證明父女乾係!冇想到,開庭那天,她的車剛一駛出車庫,即被另一輛車攔腰撞向雕欄!在臨昏倒的一頃刻,她看到開辟商那張熟諳的臉!
所幸的是,女兒並無大礙;她固然肺部被刺穿並引發大出血、雙腿也骨折了,但剛好有一輛120顛末,她勝利得救了。不過她的一隻腎,卻今後落下了弊端,時好時壞的。
現在獨一的證據是,他們的女兒!
在她又一次被同囚室的人毒打後,他悄悄奉告她,有人費錢打通監獄,要置她於死地!
2002年春節,她在故鄉陪女兒過完春節後,籌辦再次上訪。冇想到,還冇等她解纜,卻接到法院傳票。本來,她被阿誰差點撞死本身的開辟商,以“欺騙罪”告狀了!
“我的老闆錢春來,他一向想把買賣做大,然後搬進豪華寫字樓。傳聞我和李長治結婚後,他立即晉升我做了辦公室主任。但是,告狀我的,恰好是他。”
她先是咬破手指,在二十封乞助信上按指模,然後寄給相乾部分,但是全數冇有覆信。
“如果你反麵李長治結婚,是不是會有人是以得利?”
“誰?”
梅愛玲“哦”了一聲:“那和我說說你的經曆吧。旁觀者清,再加上,我比你多了十幾年的人生曆練,或許,我能抽絲剝繭,幫你理清,賣的人,到底是誰!”
聽完後,梅愛玲沉吟了好久好久,才字斟句酌地問:“依我看來,這連續串事件的關鍵,起首要弄清楚的是,你被投進監獄,對誰最無益?”
她都冇有上過法庭,就被判處無期徒刑,投進了監獄!
“如果反麵他結婚,是不是會有人得勝?”
蘇沙沙卻果斷地說:“不,錯的不是你!而是,這個可駭的社會!”
“哪一個家庭和兩小我?”
在監獄裡,她遭到了同囚室犯人的無數次圍歐。就在她覺得本身,快被折磨死時,監獄裡新分派進一名剛畢業的曹姓獄警,曹警官年青率性、血氣方剛,看不慣監獄裡諸多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