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可,我得說實話!”
“那如何美意義呢?有如許的體例?”
老馬說:“那一天,吳明阿誰孩子求我出庭作證,我看著孩子挺不幸的,就承諾了。小區裡的快遞員,每天人來人往的,我是瞥見幾個,但也不曉得是不是吳明需求的阿誰。但是,就在吳明走後,物業立即找到了我,他們和我說,隻要我遵循他們說的做,就給我兩萬塊錢。”
“看得清,他是吳明!”
……
“出庭作證?”
做假證但是一件大事,看來要開庭了。
這個時候,老馬和法官說:“我有話想說,能夠嗎?”
“不曉得!”
吳明看著老馬媳婦那貪財的模樣就笑了。然後拍著胸脯包管說:“當然有!”
“有啊,他讓我們家給他出庭作證。”
“你大抵多遠看到的快遞員。”
“他有啥要求冇有!”
“不是!”
“對,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