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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盛華刁縣長,雲芝本土人士。按理說他當雲芝的父母官有違“異地為官”這個根基原則,但因其母是鄰縣的城鎮人丁,孩子戶口隨母,以是從法律上講,他是鄰縣人。
這些人一到縣城當即去往縣府,遞交了發自江安的當局公文。直到這個時候,大師才弄清楚,搞了半天,李柺子村的那些人都是吃公家飯的,人家但是拿著蓋了公家大印的文書,說是要在李柺子村建立甚麼“新型居住區試點村鎮”,並且,李柺子村已經不叫李柺子村了,名字都給改了,現在叫作“仙隱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