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把玉取出來看了看,說實話,玉是好玉,可惜不是符玉,不能製符,對他來講就毫偶然義,他冇那閒錢更冇那閒情去玩甚麼保藏。再者說這東西來源不清,還牽涉到一群瘋子,賣主隻怕也不好找,齊夏那頓籌算是白捱了,不過也好,吃一塹,長一智,他必定會有所收成。
如果宋隱都不要,他還能賣給誰?
一男一女跟著跑出去,男人倉猝衝上樓想要拎開孩子,前麵的女人捂著嘴抽泣:“小寶,不要咬人,快到媽媽這兒來……”
圍觀大眾完整嘩然……
想著呆會兒把東西還給齊夏,宋隱順手把玉放到桌上,隨及他“咦”了一聲,感覺東西脫手的那一刻有一種很熟諳的感受。重新把玉拿起來,熟諳感不知所蹤,再次用跟剛纔一模一樣的行動放下玉,熟諳感複興,如是三次,次次如此……
劉海他媽完整急了:“你快放人,他才十二歲,你個大人欺負個十二歲的小孩子算甚麼?”
當然話必定不能這麼講,說出口的來由是:“這東西來源不明,不能交國度的,再說國度的好東西多了,交上去往櫃子裡一鎖,連安排都不如。宋哥,我冇扯謊話,我真的覺著這東西必定有大用處,你現在固然不曉得,冇準過兩天就看出來了,它在你手上比擺在櫃子裡有效多了……要不還是你留著吧,你看我也冇想獅子大張口,你有空的時候指導一下小冬,再看著給點錢就成。”
說了半天,還是冇斷念。
不可,不能拿返來,果斷、絕對、不管如何也不能把這東西留在身邊!
宋隱閉上眼睛,拿起玉細細摩挲,半晌後,驀地展開雙眼,眼睛中充滿了難以置信。
宋隱看他講的情真意切,說的也確切有幾分事理,正要開口,就聽樓下一陣鼓譟,喧華聲中異化著孩子的哭聲。
那是……頂頂?
劉大媽冇理呂家外婆,氣喘籲籲地站定,指著宋隱氣極廢弛地下號令:“你從速把人給我放了,我奉告你,他才十二歲,就算把你們家小崽子給一刀宰了也不消付法律任務。你是大人,隻要你敢動他一根毫毛,我就每天上訪每天告狀,死也要把你告進牢房!”
宋隱一聽彷彿是這個理兒,子不教,父之過,養出這麼個顧劣不堪的孩子,麵前這個大媽纔是禍首。當下放開熊孩兒,一把抓住正在對他又踢又打的大媽:“他不消付賣力是吧?好,我不找他,我找你。”
吵架聲來自二樓,自從瘋狗事件今後再冇有人膽敢帶孩子出門,幸虧呂蓓蓓家搬過來了,兩個小火伴常常串門兒,這會兒頂頂正在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