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道無疆_【第015章】 抬了個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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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宋史半通,黃昊當然研討過宋朝的社會乾係,特彆是良賤仆奴的社會乾係這一塊。

瞧他這話問的涓滴冇有技術含量,黃昊心中嘲笑一聲,心說這點兒套路,哥早就用爛了大街。

話說,本日裡這吳員孃家的吳冰,但是一早就帶著三個家人來了楊家村,徑直去到了楊老爹的鐵匠鋪裡,由吳家同來的管家出麵與楊老爹運營了一樁美事。

頓時,班頭滿腦門上的汗都下來了,扭頭看了一眼一樣滿臉驚詫的吳冰後,倉猝叉手上前:“太公莫急!且先借一步說話!”

聽得這番說法,楊老爹和黃二桿子還冇甚麼神采,頓時叫黃昊有些不樂意,如此說來,這般登門而來要求買了人去做奴為婢不算失禮,還特麼的是“抬愛”?反倒楊三娘因為此事反應有些狠惡,失手(就算是用心的,也應是失手)把吳冰打傷,反倒纔是失禮……這……這特麼另有國法麼?另有天理麼?

這段記錄,古文功底較弱之人怕是看不明白,若用口語來的解釋倒也簡樸:東京有位禦林軍將領叫做王繼勳,分擔當時的西京(也就是河南洛陽),此人白日掠人妻女,稍有不如他意的,就會殺了吃掉(冇錯,就是吃掉!),然後便用槥櫝(也就是小棺材或指並非端莊的棺具)盛放骸骨,丟棄荒漠。然後這“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斷”說的是專門做買賣婦女的女性中間人和買賣棺材的人常常出入他的府邸。而宋太祖的弟弟宋太宗還冇當天子的時候,便就聽聞這個故事,厥後當了天子以後就命人嚴查,王繼勳認罪伏法,坦白說他的確殺了婢女百餘人。

也就是說,疇前那種合法的奴婢賤口買賣,在宋朝已經分歧法了。

其實在宋朝之前,中國社會一向存在著“奴婢賤口”軌製,奴婢在法律上被劃入賤民,不具有“百姓”身份,而是視同主家的私有財產,能夠牽到市場上買賣,如《唐律》便明文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奴婢既同資財,即合由主處罰”,發賣奴婢是合法的,跟你牽頭牛到市場上發賣冇有甚麼辨彆。

見了楊元出來發言,不說楊家村人都齊齊退了一步,便是那班頭也駭得趕緊叉手做禮,也是恭恭敬敬喚了一聲“楊太公”,聽得楊元竟然開口支撐黃昊,更是把眸子兒瞪得溜圓,這下可就不是如何找地兒下台的事情了,而是直接被一竹篙插進菊花捅到了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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