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閎休沉吟了很久,才道:“林尚書,你給定的三中罪內裡,欺君這一項,還是免了吧。畢竟這麼多年了,官家都冇有效過這項罪名,一個平常百姓,也扛不起來。”
最後王安石靠著天子的支撐,博得了和司馬光的爭鬥……壓住了舊黨,熙寧變法也順利展開。
多少年後,新黨垮台,司馬光入主朝堂,這位司馬相公並冇有健忘多年前的阿雲。宰相肚子能撐船,卻唯獨不肯意放過這個不幸的女子。
這話的言下之意就是此案會擺盪宗法根本……小案子,大動靜,這類事情不止一次產生過。
而這一次陳家的案子,恐怕要更加直接完整……祖父不懷美意,弄死了孫女,到底需不需求償命?
他還真冇誇大……父母長輩,到底能管到甚麼程度,哪怕千年以後,也說不清楚啊!
憑甚麼決定侄女的婚姻大事?
圖財,害命,恰好又是祖孫兩個,如何辦都分歧適!
他說的太乾脆了,乾脆到那三位都冇反應過來……殺,殺了?!
胡閎休乾脆翻白眼了,就當我冇說話。
這就是阿雲案的背後邏輯。
因為事理很簡樸,冇有這一項罪名,一定殺得了姓陳的。
炮聲隆隆,不說彆的,就連皇後朱璉都每天往趙桓身邊跑,就那麼坐著,等著看結論……
上麵知府和知縣有牴觸,等送到了朝堂,牴觸更大了……包含宋神宗在內的一多量人,都憐憫阿雲,以為罪不至死,乃至還按照自首情節,主張免除極刑。
但是僅僅察看案子本身,就已經很觸目驚心了,一個叔叔,憑甚麼把侄女推到火坑呢?誰給他的權力?
胡銓和胡閎休根基上偏向於政事堂的定見,就看林景貞了。
而她們頒發文章的核心也很簡樸,女人就真的一點職位都冇有嗎?就隻能任由長輩擺佈?家長能夠把女孩當作謀財之物嗎?
“和相公,你說政事堂的意義,那又是哪一名相公?”林景貞詰問。
隻是殺一小我,與她何乾?
聽到了大宗正過問,胡閎休的神采頓時丟臉起來。
林景貞嗬嗬一笑,“說得好啊,如許一來,就剩下祖父殺孫女了……你們是不是想用春秋筆法,說成誤傷,說成過後祖父有深切悔意,朝廷該網開一麵,給他一條活路啊?”
何栗的臉黑了……林景貞這傢夥出身九牧林家。彆說這幾小我,就算是麵對官家,他也敢據理力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