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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前期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處置屍身查驗和*查驗。漢朝,法醫學查驗已相稱流行,一個縣約設置仵作一至三名,每年能夠獲得三四兩銀錢的“工食銀”。隋唐期間,“仵作”一詞已呈現,是賣力殯葬業的人,厥後逐步生長成構造,五代王仁裕《玉堂閒話》載:這類殮屍殯葬官方行會的成員就叫作“仵作行人”。
仵作是中國當代官府中專門賣力查驗屍身的職員,仵作兩字,都冇有殮葬的意義,然自唐起,此詞盛用;清時改稱為查驗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