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孩子看起來誠懇,實際上是條毒蛇,想必他現在內心必然記恨著我,是吧?小三子?”
但是此舉卻讓北方突厥鑽了個空子,兵變不決,又遇內亂,高祖派三皇子謝子衿與馮翊將軍揮師北上。
莫北忙遣人送來軟墊和火盆,又揮手叮嚀廚房端來幾樣豐厚小菜與好酒,在院子中心搭上桌子擺好。
莫北有些無法,到底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又如何會去真的在乎這些螻蟻的死活,“王爺,工夫要漸漸練,豈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再說每個孩子的資質分歧,鑄劍也要看質料火候的。”
雍王端起玉杯酒卻未喝,緩緩道,“還是這裡最平靜。”
雍王早忘了之前那孩子的名字,一時玩心大起,攔也攔不住。“來!二十九,過來些讓本王看看。”
雍王外披貂皮大氅,龍章鳳姿,從那雙瞳夾鏡的烏騅頓時一躍而下,韁繩拋給身後陪侍。
莫莊當真有些受寵若驚:“這北州城內,哪有王爺不該來的處所,內裡風大,快快內裡歇息吧。”
靜夜裡的明月莊如一頭蒲伏的野獸,就如他身後的一個影,翻開那一席繁華,是暗沉的血跡與肮臟。“萬刃”就是他手中的劍,沾著血,哪怕再臟在冷,也是讓他最放心的存在。
“聽你這話倒是不歡迎本王。”
莫莊主看他神采自如,故放鬆地籲了一口氣,“王爺,你真是嚇煞鄙人了,還覺得出了甚麼大事?”
兩小我的乾係比主仆之間隨便很多,莫北自十年前跟從雍王以來,從不以部屬或者主子自居,而是鄙人。
雍王搖著頭,“我雖冇有異心,自保也難,此次歸去,定要到處謹慎。”
被王爺點名,那是多麼的殊榮,但是被點名的人卻如馬上上刀山下火海普通,心都在油鍋裡滾了一圈。
看雍王的模樣恐怕是要在這裡過年了,莫莊主不免有些頭大,想他王府裡好酒好肉甚麼冇有,非要跑到這裡來,和他們這群大老粗擠在一起,算如何一回事兒。
二十九不敢躊躇,從最末膝行至前,頭低低伏在地上,一起上四肢鐵環叮叮鐺鐺,如聽話的小狗。來到王爺靴前半步,便在也不敢上前了。
大南朝自高祖建業以來南平江東,北扶突厥,百姓衣食滋殖,堆棧盈溢,揚威四夷,至今已有十個年初。
雍王語氣中有些絕望,他雖不草菅性命,但用起這些暗衛也從未心慈手軟過。該捐軀的時候也絕對不會躊躇。隻感覺養士的過程非常費事,一年下來隻能有那麼一兩名順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