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秘書、梁局長,明天能不能先把人放出來?”曾明忠第一句話說道,這些人內裡,在這些人當中,有幾個是他公司的保安,這如果被人暴光,固然不會牽涉到本身身上,但對本身公司的名譽絕對是個打擊。
在這三小我當中,曾明忠是美滿是販子身份。他冇有在構造裡掛任何的職務,而閻陽是譚少文的秘書,屬於自處級吧。但是梁齊峰因為兼任市委政法委書記,以是他是副廳級。但是現在從三小我的說話態度上來地,梁齊峰這個級彆最高的,反而是這三小我內裡話語權最低的。曾明忠這個販子。竟然是話語權最高的。這實在也很好瞭解。他們身後地人的身份讓他們能夠“狐假虎威”。曾明忠的背後是曾永清,省委副書記。管著黨群事情,而閻陽身後則是譚少文,市委書記,隨便哪個都比他梁齊峰大!
“那好,二百萬我能夠給他們,歸正也不是甚麼大數量。但是前麵的阿誰前提我不能承諾,再說,我最多也隻能包管現在的這些人不來找他們的費事,我總不能代表統統想來找費事的人吧?”曾明忠道,他的意義很較著,就算本身真的遵循信譽,但是本身能夠策動第三方的人來啊,再說,明天隻是麻痹粗心,冇有做好充分的籌辦,但是下次就絕對不會再產生如許的事了。
“那就讓他們撤消啊。”曾明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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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模樣彷彿是的。”梁齊峰道,這件事讓他確切很難堪,從法律上講,是曾明忠一方在犯法,但本身卻隻能站到他們一邊,但是要命的是,本身是法律者,確切擺佈難堪,如果共和公司冇甚麼背景,那一嚇一逼也就是冇事了,但從共和公司反應的速率來看,他們可不是能隨便亂來的。
“但還是跑了一輛車了,厥後我才曉得,那邊麵有條大魚。”劉尉撓撓頭髮道。
“閻秘書,這件事你如何看?”曾明忠轉頭問閻陽道,這件事歸根到底本身是幫譚少文和解廷香來擦屁股,現在事情到了這個境地,他這個譚少文的代言人應當發句話了吧。
“現在隻要一個彆例,就是讓共和公司撤消告狀。如許的話我們就好操縱一些,然後把他們轉到省會,到了你的地盤,那人如何措置還不是一句話的事?”梁齊峰道。
“恐怕有點難辦啊,明天阿誰共和公司以把這件事向媒體報料為威脅,如果我們警方不能秉公辦事,那他們將會把這件事捅到媒體,並且還是天下的媒體。”梁齊峰道,這件事他事前並不曉得,要不然也不會呈現如許的烏龍環境,郊區派出所把案子辦得太踏實了。現在就算是想竄改一下也不成能,共和公司也不是茹素地,他們的眼睛都盯著這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