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決定是否能用五百萬就建七十多套屋子的事,許飛當然不成能一小我就能作主的。那隻要一個彆例,開會。
接著王漢英和工會主席也湧躍發言,對於占國度的便宜,他們的體例一個比一個隱晦,一個比一個奪目。如果能把這份精力放在事情上,許飛想,林業局現在的事情效力將起碼進步三倍以上。
有了許書記的交口獎飾,那林業局賣車一事就成了定局。許飛全權拜托市裡的拍賣行公開拍賣這三輛小車,因為這三輛車才利用了幾個月,並且局裡的司機也非常珍惜,根基上和新車冇甚麼辨彆。並且因為告白鼓吹得好,很多有錢人都慕名而來,最後拍出的代價乃至都超越了新車的代價,三輛車統共拍得群眾幣三百二十萬整,加上從華眾山莊的罰款,林業局現在能動用的資金已經有了五百萬元。
實在許飛在內心是有必然的打算的,現在早就冇有了福利分房,但為甚麼許飛還要這麼大費周章的要為局是裡建宿舍樓呢。啟事很簡樸,為了進步凝集力和向心力。這屋子許飛固然不會收他們一分錢,但是卻並不代表可白送,如果明天他們拿到了屋子,明天就不在林業局上班,那屋子如何辦?讓他們帶走?明顯不成能。
構造科和工會主席另有薑濤這個辦公室主任對於拍賣局裡的小車是冇有貳言的,畢竟這不影響到他們的實際好處。再說,這件事許飛較著是支撐的,他們也樂得做順水情麵。
“隻是如許地事公道合法嗎?如果我們局提出如許的申請,那是不是能夠說其他局也能夠提出如許的申請?”許飛說道。
作為tt市林業局的事情職員,此次如果屋子建成了,錢,是不需求他們出的。但是屋子的終究歸屬卻不能頓時屬於他們私家,如果冇有為林業局事情三十年,那這套屋子的產權還是屬於局裡。如果中間有人變更、離職、辭退等,隻要冇有達到三十年的前提,一概不得帶走屋子。許飛的前提一提出來,頓時引發了軒然大波……
“那能不能先向市裡借點錢,然後我們局裡再想體例一點一點的還嘛。”常副局長道。這個彆例和申請資金阿誰彆例有“異曲同工”之妙,先把錢借來再說,然後甚麼時候還。到時還多少,那是幾年今後。有能夠是下任的事,但那邊屋子已經建好了,總不能把它拆了吧。
“如何回事?我不是跟你說臨時彆說出去嗎?”許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