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經注_第12章 河水五(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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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故瀆又東,逕貝丘縣故城南。應劭曰:《左氏傳》齊襄公田於貝丘是也。餘按京相璠、杜預並言在博昌,即司馬彪《郡國誌》所謂貝中聚者也。應《注》於此事近違矣。大河故瀆又東,逕甘陵縣故城南。《地理誌》清河之厝也,王莽改曰厝治者也。漢安帝父孝德皇,以太子被廢為王,薨於此,乃葬其地,尊陵曰甘陵,縣亦取名焉。桓帝建和二年,改清河圖曰甘陵,是周之甘泉市地也。陵在瀆北,邱墳高巨,雖中經發壞,猶若層陵矣,世謂之唐侯塚,城曰邑城,皆非也。

又東北過衛國縣南,又東北過濮縣北,瓠子河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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