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相視,心領神會。皆知宋江之文書,經此“潤色”,罪惡大減,最多不過刺配之果。然當下毒手之處,乃張文遠切莫告官。
船家領命,驅船一起南下。連續三日,船隻逆流而下,安然過了河間府。船家止槳,向宋江拱手言道:“宋押司,我隻能送您至此了。您瞧,這餘下的路程,唯有走陸路了。”
宋江稍作思慮,開口答道:“便去青州吧,有勞船家一起相送了。”
女兒後事需摒擋,閻母遂費錢雇人將棺槨送出縣。張文遠身著孝服,一起哭泣撒紙錢。行至山崗,突見一蒙麵男人,仿若自地而出,高呼:“此山我開,此樹我栽,欲今後過,留下買路財!”
此等事難不倒楊芝褚。他遣人至閻母家中,好言相勸後言明,願賠償閻母二千貫。隻求閻母息事寧人,不再究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