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問無妨!”吳用很牛逼的說道:“其他的不好說,北宋的事情,固然問。”
吳用持續一本端莊的胡說,“在北宋期間,公事員包養情婦不犯法,不違規。宋江也算是為當局減了負,處理了閻婆母女的吃住題目。大師各有所得,都很哈皮。”
早晨的會餐時候,吳傳授的身邊堆積了法學界大量的著名學者,此中一些人,參與了現行法律的訂正事情。
“這是我的一些膚見,錯誤之處,請大師不吝斧正!”吳用謙善的結束了發言。
“諸位,北宋期間的刑律,吳或人耳熟能詳。但是呢,當今的法律,我就有點看不懂了。”吳用將魯智深與暮之星的案子給大抵講了講,“我這兩個朋友,雖說涉嫌殺人。但是,也不過是涉嫌罷了。凶器是甚麼?殺人過程如何?證據鏈底子就不完美,為甚麼就不能保釋呢?”
“嗯,在當時來講,宋押司的確相稱於現在的公事員。這個比方在理!”學者翹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