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承諾你,絕對不奉告彆人。”
李珍珍乾巴巴地閉上了朱唇,全然冇了主張。
“好了,你如果信得過我,就隨我上樓去吧。我找個房間給你便利洗漱。”沈落霞說著走向了樓梯口。
李珍珍聽完以後,氣不打一處來,恨恨說道:“這幾名捕快實在可愛,他們如此目無國法,亂抓好人,想必之前也必然做了很多的好事,此次必然不是初犯。早曉得如許,剛纔就不該這麼便宜他們幾個,應當多在他們身上留點‘暗號’,讓他們長長記xìng。”
事情的顛末,就是如許。
“我叫沈落霞,你呢?”
李珍珍的目標在於救人,而不是想要傷人xìng命,冇有去追錢衝等人,放他們逃了。她初入江湖,首戰得勝,內心那叫一個痛快,忍不住笑了起來,聲音有如清風吹玲,說不出的動聽動聽。
“這位大叔,你冇事吧?”李珍珍俯下身來問道。
“既然如許,那我就先走一步了。”李珍珍學著江湖中人的模樣,向著沈落霞一抱拳,然後大步走向樓梯口。走到半路,她俄然停了下來,回顧問道,“姐姐,我還不曉得你的名字呢。”
“姐姐,我這一走,官府的人會不會難堪你?”李珍珍擔憂道。
沈落霞笑笑,不置可否。
“我叫李珍珍,這個名字你本身曉得就行了,可彆奉告彆人,我的父母正在到處抓我呢,我可不想落在他們倆的手上。”李珍珍吐了吐舌頭。
“臭丫頭,你竟然膽敢重傷官差,這但是殺頭的極刑!你莫非嫌命長麼!”錢衝外強中乾地叫喧道。
“那位女人年紀悄悄就有俠義心腸,我們幫她是應當的。”
“呸,你纔有種呢。我是黃花大閨女,哪來的種?”李珍珍啐了一口,她年紀雖小,可也曉得所謂的“種”指的是甚麼。
冤犯緩過氣來,將來龍去脈報告一遍。實在事情的過程很簡樸,他是居住在四周的一名獵戶,平rì裡以打獵為生,與報酬善,從不肇事。明天不知怎的,家裡俄然突入幾個官差,不容分辯將他打倒在地,不分青紅皂白,硬是說他殺了人,要拿他歸去問罪。他當然不能任人冤枉,出口與其辯白,但錢衝等人底子不聽他的解釋,不由分辯對他一頓拳打腳踢。他不堪其苦,隻能乖乖跟著錢衝幾人一起走了。
“這還不好辦?我……”李珍珍說得輕鬆,可話說到一半就冇詞了。她的初誌是想要幫忙冤犯昭雪,證明冤犯無罪,可這又談何輕易?官府豈會聽她一家之言?莫非端賴武力處理?哪怕她滿身都是鐵,又能碾斷幾根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