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舅主持籌辦了興年的婚事。
“手抖又不會死人。他家地主,吃租度日,另有茶莊,不消乾活。再說你現在另有彆的活路嗎?你與你後孃水火不容的。四周的人都曉得你家的環境,曉得你的性子,哪有好人家情願娶你?你嫁疇昔不愁吃穿。他弱你強,你不就占上風了。你性子烈,嫁個短長的豈不整天掐架?”
“興萍。”
晚餐時,老媽子指興年給興萍看了。早晨兩人坐床上,老媽子問興萍:“你感覺咋樣?”興萍說:“人看模樣一點兒也不凶。我能降住他。他叫甚麼?”
老媽子跟侄女說了這事。興萍人小可主張大。她想若不承諾,故鄉她是不肯回了,他爹也不讓她回了。在此人生地不熟的南都城她兩眼一爭光。她能去哪?她問:“這少爺脾氣大嗎?”老媽子說:“人很肥大,不見他說話。右手有點顫栗。用飯的時候我帶你去,指給你看。”興萍點點頭。
“他媽在這裡,長年不回家。他爹死了。他長幼,不想乾活,在這裡吃閒飯。”
“你內心甚麼主張?我明天要去答覆老爺。”
“行。我讓大帥寫個便條給你們。”說完雄赳赳走出門外,鑽進停在門外的轎車中了。
興萍歡暢。把地契銀票都鎖進她的箱子裡。兄弟各過各的。倒也相安無事。
興萍婚後未回門。她說:瞥見後孃就來氣。是他們不仁,把她往外送。爹無情,彆怪女兒不孝。她給他爹扯了兩套衣料,叫她姑媽得空給他爹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