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蔡繁華和劉父圍坐在一張餐桌旁,正商談著甚麼,劉星和劉詩茗悄步走上前,在一旁聆聽了一會,才發明蔡繁華和劉父正在議論飯店讓渡的事。
看到這裡,劉星曉得本身再如何解釋也冇用,隻能搬救兵了,朝著一樓喊話:“姐,上樓!”
俄然,一隻手伸了過來,抓住了劉父的手,及時製止。
十幾分鐘後,終究還是順利返回茗星飯店,達到時,已經是深夜,但是飯店一樓的燈還亮著,家裡來了客人。
“我買了43碼的鞋,應當能穿吧?先嚐嘗,如果不可,明天再新買一雙。”
事發俄然,蔡繁華有點懵,看著空蕩蕩的大廳,半晌,問劉詩茗:“你們飯店到底轉不讓渡?”
劉父不曉得產生了甚麼,他莫名其妙地便被劉星強拉上了二樓。劉星之以是把父親拉走,主如果擔憂父親真把飯店的讓渡條約給簽了。
見狀,蔡繁華彷彿冇有了耐煩,說道:“老劉,我曉得你捨不得飯店,但是你總不能讓一家人在這裡喝西北風吧?時候不早了,從速把條約簽了吧。簽完後,你今晚就能睡個安穩覺了。”
走到父母身邊,劉詩茗笑著說道:“爸,媽,放心吧,阿星冇事。他的《書墓條記》真賺了10萬元,錢已經在我卡裡了……”
“好吧。”
王嵐嵐決定要回家了,在臨走前,她說道:“劉星,你是我的書迷,明天是我們第一次見麵,需求我給你簽個名嗎?”
麵對遞來的條約,劉父儘是皺紋的臉上暴露躊躇之色,他還是感覺10萬元的讓渡費太低了,但是這個月店租快交不上了,已經冇有多少時候能夠遲延了。
說話間,蔡繁華又遞過來一支鋼筆。
輕視地看劉星一眼,蔡繁華冷聲反問:“這裡甚麼時候輪到你這小子說話了?”
蔡繁華緩了緩,意味深長地說:“老劉,你這飯店的買賣你最清楚,這個地段底子冇甚麼客流量。要不是你女兒和我兒子是大學同窗,我連10萬元都不會出的。”
“爸,飯店的房錢已經處理了。”劉星解釋道,“我今天下午拿一本叫《書墓條記》的小說去圖書檢測中間,被鑒定為二星級小說,賺了10萬元。”
“老劉,10萬元讓渡費已經不低了。”蔡繁華指著飯店大廳,“你這個飯店烏煙瘴氣的,我將來要裝修成書店,還得花很多裝修費啊!”
看著劉星一臉委曲的模樣,再看看父母正焦心著打電話的場景,劉詩茗不由捂嘴一笑,她實在挺能瞭解父母的行動,她本身下午也乾過這類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