璿辦婚禮時,我和蕭琰的婚姻乾係是否還存在?我是否犯了重婚罪?這些題目,講起來很龐大,西雅圖婚禮,在我分開後,sk財團董事長許江崇先生,也就是我的父親,已經當衆宣佈了我的退婚決定,以及公示了葉氏個人存在的違法事件,現在葉氏個人董事長葉正新已依法被美國警方拘繫,葉氏宣佈停業,而我,並冇有重婚!我和葉美璿的婚姻,不存在法律效力,訂婚是真,但訂婚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以是我和蕭琰在中國辦理結婚證是合法的,我們是在劃一誌願的根本上結婚的,而我婚後,又與葉美璿辦婚禮,則是無法之舉,葉家違法,卻逼我實施婚約,我若不允,便要對蕭琰動手,這事有證據,我已交給了美國警方,以是我是緩兵之計,婚禮是假的,婚禮之前,我與葉美璿未簽訂任何有關婚姻的和談,不觸及任何聘禮嫁奩等與結婚有關的財產題目,更冇有在美國註冊結婚,能夠說,除了空架子的婚禮,我們之間毫無關聯,而婚禮也隻要開首,僅僅是開首罷了,是以這樁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