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是雅緣新村某棟三樓,死者林琪,這棟房屋的仆人,27歲,空姐。
我驚奇地說:“聯苯胺實驗② ,陽性?”
“客堂冇有灰塵萍蹤,有能夠是被打掃了,也有能夠是懷疑人穿戴潔淨的拖鞋。我敢必定這起案子是熟人作案。”飆哥忍不住開端接茬兒了。
現在,充滿奧秘感的解剖室內,東西相互碰撞收回的叮叮鐺鐺聲,將這個夜晚襯著得更加詭異。
“有。”飆哥變戲法似的拿出了一個物證袋,袋子裡裝著一雙深藍色的男式絨布拖鞋,“現場有一雙男式拖鞋。”
圍觀大眾瞥見拎著勘查箱的人進了現場,更是一窩蜂群情起來:“看,法醫來了,真的死人了。”
臍環的內側模糊刻著三個小字:孫昊天。明顯是小我名,這臍環大抵就是個叫作孫昊天的人送給她的。
“哦,對不起,前不久出了個小車禍,尺骨骨折,現在快好了,就是還不能使力。”
“那它的代價在那裡呢?”
“那麼,現在看,也隻能說孫昊天作案的能夠性很大,”局長說,“不過不能作為上法庭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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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到扳手的同時,我也憂心忡忡:“這明顯就是他乾的,要不哪個出租車司機有這閒工夫洗濯扳手?你看這扳手洗的,比他的車洗得還潔淨。如何辦,證據貌似被燒燬了。”
“如果凶手是在林琪正麵施暴,林琪應當會有下認識的抵擋,如果抵擋了,她的手臂應當有傷。但是,她的手臂冇有任何毀傷。以是,凶手應當是在她背後趁其不備,俄然實施打擊的。並且如果是正麵打擊,她更有能夠是仰臥,而不是俯臥。那麼,我們試想,一個陌生的補綴工能夠在仆人寢室裡從仆人的背後俄然實施打擊,仆人卻冇有任何防備嗎?明顯不成能。以是,這必然是個熟諳的人作的案。”
“去去去,你不能看她穿著整齊就鑒定她冇遭性侵害吧?”我還在對峙己見。
“那不是害我們嘛。冇有手續的奧妙搜尋,但是違法的,我還得養家餬口呢!”飆哥笑著說,“再說了,作案東西應當在他的車上。”
“看看它的內側吧,如果這個案子是熟人作案,它很有能夠直接就指出了犯法懷疑人。”飆哥閃現出了信心滿滿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