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還是做出了一些近似癡人說夢般的傻事。偶然恍忽間,我都會覺得本身瘋了。有一天,我在街邊的地板上看到一則做假證的告白――這個都會的街道上,到處都貼著各種告白,包管的,存款的,開鎖的,做假證的,醫治性病的等等,就像這個都會生了疥瘡一樣。我俄然突發奇想,要做一張假結婚證。固然曉得那隻是假的,一點用都冇有,可也就算聊勝於無吧。因而我拖著他去拍照,他開端很惡感,覺得我逼婚似的。厥後見我委曲得想哭,總算承諾了。結婚證辦下來了,一共才花了一百八十塊錢,我單獨一人的時候,拿著那有我和他肩並肩照片的大紅結婚證,一遍一遍的賞識。偶然候恍忽之間,我會感覺這並不是假證,誰能說它是假的呢?與真的比擬,真的冇有一點辨彆。我的確是用心要去健忘辦假證這個事,我感覺我們是真的結了婚的,他是我的老公,我是他的老婆。偶然候從夢中醒來,想到結婚證竟然是假的,我就想大笑,那種笑到猖獗的大笑。我不明白本身經曆過這麼多,如何還是如許傻?
他點點頭,無聲的策動了車。我沉默了一會,終究說,也好,你還是回到你老婆身邊去吧,偷偷摸摸的日子我也膩煩了。隻可惜他生下來就冇有爸爸呢。老公,你說我要不要給他找一個爸爸呢?
此次比前次分歧,除了痛苦以外又多了憤懣。我幾近對愛情失瞭望。我乃至對本身落空了信心,要說我不斑斕,我毫不承認,有鏡子為證呢。可這些男生,要麼對我敬而遠之,要麼稍有密切便無疾而終,莫非說我身上有著致命的缺點?比如說身上有一股本身聞不到的臭氣,讓人冇法忍耐?不,固然那些女生對我充滿恨意,但卻絕冇有嫌惡,那些男生嚴峻的呼吸,躲躲閃閃卻偷偷賞識的模樣,也申明我自有魅力。我百思不得其解,因而悲傷以外,更顯高傲,每天踩著高跟鞋獨來獨往,大有雖萬千人吾往矣的不屑。
隻可惜我並不是一個喜好死纏亂打的人,經曆過這麼多,另有甚麼看不開的?當初相好的時候我就已經明白,他並不屬於我。換句話說,我無益用權,卻冇有統統權。我曉得他老婆都是叫他何方,連名帶姓的,而我則親熱的叫他方方,更多時候則叫得越加的赤裸甜美,叫他老公。我如許叫,他也承諾,但實在誰都明白,他並不是我的老公,我不在乎,乃至不去決計的想到這個題目,不然就會感到心傷。實在人生中很多事都是不能去想的,想得越是明白,就越是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