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麥撇嘴,乾脆的道:“不去!”
陶麥無語望天,伸手摸了摸本身標記性的短髮,歎了口氣,“墨鏡有了,如果再有個假髮,就完美了。”
他的聲音纏纏綿綿的,帶著微微的勾引,一臉的誠心,陶麥再說不出話。
方傾墨側眸看她,唇角一彎,“既然和我出來了,就陪陪我吧。”
她這個模樣如何逃?她這個模樣被記者拍到,多不雅?
方傾墨在車上時就瞥見了陶麥的窘樣,陶麥一上車,他就說:“腿長得不錯。”
他的嘴巴一張一合,聲音隨風飄零,說著他停滯重重的演藝奇蹟,說著他愛而不得的戀人,說著他對愛情的利誘……這一刻,陶麥從未有過地以為方傾墨是個活生生的人,之前,他太光芒萬丈,太高傲傲慢,但是這一刻,他臉上的情真意切,等閒讓人動容。
陪了他好久了,天氣已晚,肚子早已餓的咕咕叫,她想快點回家弄點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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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傾墨低笑一聲,頂級跑車蓮花如離弦的箭,一下子衝進車流裡,遠遠把記者甩開。
陶麥皺眉,她可不想陪這個脾氣不定的傢夥,“不可,我想回家。”
闊彆了記者的視野,陶麥輕撥出一口氣,臉頰勁風吹拂,方傾墨即便在市中間也把車開的緩慢,“費事你在前麵把我放下就好。”
胃裡很不舒暢,可又吐不出,麵前俄然就有一隻標緻的手捏著礦泉水遞到她麵前,陶麥昂首,瞪著方傾墨,一手推開礦泉水,“送我回家。”
“好吃嗎?”方傾墨問。
“陶蜜斯,請等一等,外界傳言您是方先生的女友,是真的嗎?你們甚麼時候開端來往的?”
陶麥身後是一整麵玻璃帷幕,萬家燈火映照著她,她就那麼當真地吃著,有種暖和潔白的感受。
並不是統統的記者都好亂來的,就有聰明人發明瞭徐惜挽在腦後的髮絲,雖穿戴休閒活動裝,倒是個長頭髮的女人,當即調轉方向,盯上了已經跑到路邊焦心攔出租車的陶麥。
掛了電話,陶麥也回過味了,《逐鷹》達成以後,緊接著就是緊鑼密鼓的鼓吹造勢,操縱緋聞造勢,吸引觀眾眼球,恰是文娛圈的一貫做法,這一次,她是被人當靶子使了。
“味道還行。”陶麥回他一句,“你如何不吃?”
半天,他才極當真地凝睇著她,“我隻是想你陪陪我罷了,就這麼難?”
《逐鷹》趕得是暑期檔,離暑假恰好另有一個月時候,這就意味著,這一個月裡,她將是方傾墨的緋聞女友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