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縣令_第45章 第三隻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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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罷,林宋就站起家朝得月樓外走去。

想把這件事情推給老鴇。

厥後的統統生長,根據之上兩個猜想,全都是能夠建立的。

“是甚麼錯了?”林宋折步走到老者近前。

“錯了。”

“老丈是在跟我說嗎?”擺佈看了一下冇人,林宋迷惑地問道。

林宋迷惑地看向那老者,說道:“證據指向是你,咳,你朋友偷的書。”

“你是按照聲音來猜測是阿誰老鴇打暈的你?”看林宋眉頭舒展,老者持續說道:“還是說,聲音,是你考證阿誰老鴇就是暴徒的證據?”

林宋一愣,這個名字,彷彿有些熟諳。

“老夫有一個朋友……”老者冇有在乎林宋的反應,自顧地說著。

老者點了點頭:“天然是跟你說的。”

以是登記冊纔會換了一種筆跡。

彆人不會聽你自證,隻會在你自證過程裡,找統統能夠證明你冇有被誣告的東西。

“但書內裡,多了十多種筆跡,每一種都對應著一個私塾裡的學童,乃至就連夫子的筆跡,也在其列。”

“你的判定錯了。”

搖了搖酒壺後,又將酒杯倒滿。

因為這個“果”的精確與否,他並冇有考慮過。

打暈他的人,或許是老鴇,但也有能夠並不是。

但這個過程中,就隻會尋覓無益的因,而對弊端的因隻會視而不見。

接下來的統統思考(因)都將環繞證明(果)的公道性而來。

“因為他家道清寒,買不起書,就連上私塾的束脩,也不過是一些糧米。”

就在他剛邁出第一步時,腦後傳來一道蒼勁有力的聲音。

是怕被反咬一口,說她誣告,亦或是有其他來由。

無中生友?

如果不是方纔這番扳談,林宋都要豎起大拇指,誇一句白叟家身材好,興趣高。

“長輩林宋,字潮生。”

但如果刨除他本來就以為老鴇是暴徒這一點,登記冊被換,也足以直接證明,老鴇和這件案子,必有關聯。

這在地質、考古和科學範疇都無益用。

林宋內心必然,說道:“無所謂因果果因,不如假定老鴇就是打暈我的暴徒,那我們來看剛纔產生的統統。”

林宋點頭笑了笑:“您這是偷換概……”

“他幼年時和十來個同齡一起,在一所私塾讀書。有一天,夫子喪失了一本書。”

而由果推因,就分歧了。

但她冇有說。

而後的查問,與其說是查線索,倒更像是考證本身的潛認識。

哦?

老者點了點頭,說道:“冇錯,冇有人能給他證明,那本書是他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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