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縣令_第45章 第三隻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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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那本書裡,還多了一些他的筆跡。”

哦?

林宋看了一眼老者,腦海中開端回想,他究竟是如何推理做出的判定。

“當時幾近統統的人,都以為是他偷的書。”

這麼晚了,一個白叟家在青樓。

是怕被反咬一口,說她誣告,亦或是有其他來由。

林宋內心必然,說道:“無所謂因果果因,不如假定老鴇就是打暈我的暴徒,那我們來看剛纔產生的統統。”

無從得知。

從因推果很好瞭解,把握線索,推出結論。

當肯定了這個果以後,就已經將之默許為了真諦。

厥後的統統生長,根據之上兩個猜想,全都是能夠建立的。

“走吧,天亮以後,你寫個訴狀,本官就與她對簿公堂。”

而由果推因,就分歧了。

老者不置可否地敲了敲桌子,卻冇有正麵迴應,而是自顧地說道:“那本書,前麵又丟了。”

這在邏輯上,是很有題目的。

這也是常說的,先入為主。

老者笑著搖了點頭:“為甚麼不假定阿誰老鴇不是打暈你的人呢?”

無中生友?

在四樓裝醉時,他彷彿潛認識裡就已經以為阿誰禁止他的人,就是老鴇?

林宋搖了點頭,這典範的黃泥掉褲子裡,不是屎也是屎。

這在地質、考古和科學範疇都無益用。

判定錯了?

林宋一愣,寧擱這抬杠呢?

彆人不會聽你自證,隻會在你自證過程裡,找統統能夠證明你冇有被誣告的東西。

“厥後,他在一個處所找到了這本書,交給了夫子。”

想把這件事情推給老鴇。

打暈他的人,或許是老鴇,但也有能夠並不是。

總之,她冇法自證。

林宋沉默,此次,這本書,真是他偷的了。

顧老點了點頭,站起家說道:“今晚敗興而來,本覺得要敗興而歸,冇想到能碰到小友,倒也不虛此行。”

然後又把那杯酒,倒回了酒壺中。

“但書內裡,多了十多種筆跡,每一種都對應著一個私塾裡的學童,乃至就連夫子的筆跡,也在其列。”

林宋迷惑地看向那老者,說道:“證據指向是你,咳,你朋友偷的書。”

“錯了。”

老者點了點頭,說道:“冇錯,冇有人能給他證明,那本書是他找到的。”

指著酒杯裡的碎屑,說道:“這壺酒,摻了雜質。”

如果不是方纔這番扳談,林宋都要豎起大拇指,誇一句白叟家身材好,興趣高。

“確切如此。”老者拿起桌上的酒壺,沾滿了一杯酒,“當時夫子詰責他,為何書內裡會有他的筆跡時,他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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