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縣令_第45章 第三隻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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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果推因,又被以為會出很多錯誤。

“因為他家道清寒,買不起書,就連上私塾的束脩,也不過是一些糧米。”

“但書內裡,多了十多種筆跡,每一種都對應著一個私塾裡的學童,乃至就連夫子的筆跡,也在其列。”

但這個過程中,就隻會尋覓無益的因,而對弊端的因隻會視而不見。

林宋有些好笑地看了眼老者,持續聽著“他朋友”的故事。

如果不是方纔這番扳談,林宋都要豎起大拇指,誇一句白叟家身材好,興趣高。

林宋一懵。

“走吧,天亮以後,你寫個訴狀,本官就與她對簿公堂。”

如安在被人誣告,且證據還都指向你的環境下,去自證明淨?

林宋一時候來了興趣,坐到老者劈麵,問道:“敢問老丈,我的判定是甚麼?”

典範的《福爾摩斯探案選集》就是用的回溯推理法。

林宋苦笑著搖了點頭。

林宋內心必然,說道:“無所謂因果果因,不如假定老鴇就是打暈我的暴徒,那我們來看剛纔產生的統統。”

這在地質、考古和科學範疇都無益用。

說到這裡,老者頓了一下,撚了一些桂花糕的碎屑,撒到了酒杯裡。

這在邏輯上,是很有題目的。

如果不是老鴇乾的,那就是有人栽贓嫁禍。

一愣,轉頭看時,發明一個年近花甲的老者,坐在椅子上,正看向他這個方向。

而最讓人熟知的,是它在刑偵中的利用。

同時也曉得他的身份。

“不知顧老是為何來?”林宋迷惑地問道。

林宋一愣,這個名字,彷彿有些熟諳。

“長輩林宋,字潮生。”

但如果刨除他本來就以為老鴇是暴徒這一點,登記冊被換,也足以直接證明,老鴇和這件案子,必有關聯。

是怕被反咬一口,說她誣告,亦或是有其他來由。

而後的查問,與其說是查線索,倒更像是考證本身的潛認識。

顧老點了點頭,站起家說道:“今晚敗興而來,本覺得要敗興而歸,冇想到能碰到小友,倒也不虛此行。”

乃至,林宋猜測,老鴇能夠曉得那是誰的筆跡。

“當時幾近統統的人,都以為是他偷的書。”

哦?

無從得知。

林宋沉默,此次,這本書,真是他偷的了。

從因推果很好瞭解,把握線索,推出結論。

“老夫顧川,字章之。”

老者不置可否地敲了敲桌子,卻冇有正麵迴應,而是自顧地說道:“那本書,前麵又丟了。”

判定錯了?

“隔了幾天,書又回到了夫子的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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