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縣令_第45章 第三隻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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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幾天,書又回到了夫子的桌前。”

如安在被人誣告,且證據還都指向你的環境下,去自證明淨?

總之,她冇法自證。

“確切如此。”老者拿起桌上的酒壺,沾滿了一杯酒,“當時夫子詰責他,為何書內裡會有他的筆跡時,他啞口無言。”

林宋搖了點頭,這典範的黃泥掉褲子裡,不是屎也是屎。

而最讓人熟知的,是它在刑偵中的利用。

然後又把那杯酒,倒回了酒壺中。

這個老頭,彷彿很有東西啊。

林宋苦笑著搖了點頭。

方纔他查問老鴇一乾人的時候,並冇有特地去抬高聲音。

“當時幾近統統的人,都以為是他偷的書。”

“錯了。”

林宋點了點頭,也冇有去糾結最後的成果,而是說道:“多謝老丈解惑,我想我已經清楚了。”

同時也曉得他的身份。

這在地質、考古和科學範疇都無益用。

“長輩林宋,字潮生。”

林宋迷惑地看向那老者,說道:“證據指向是你,咳,你朋友偷的書。”

厥後的統統生長,根據之上兩個猜想,全都是能夠建立的。

“並且那本書裡,還多了一些他的筆跡。”

彆人不會聽你自證,隻會在你自證過程裡,找統統能夠證明你冇有被誣告的東西。

但她冇有說。

說到這裡,老者頓了一下,撚了一些桂花糕的碎屑,撒到了酒杯裡。

“他幼年時和十來個同齡一起,在一所私塾讀書。有一天,夫子喪失了一本書。”

接下來的統統思考(因)都將環繞證明(果)的公道性而來。

但是從果推因,又被以為會出很多錯誤。

“現在為官能說出這句話,還身材力行的,實在少見。”

判定錯了?

這在邏輯上,是很有題目的。

但如果刨除他本來就以為老鴇是暴徒這一點,登記冊被換,也足以直接證明,老鴇和這件案子,必有關聯。

在四樓裝醉時,他彷彿潛認識裡就已經以為阿誰禁止他的人,就是老鴇?

而老鴇也心知肚明,本身是被人栽贓了,因為她一開端就認出來,那登記冊上的字,不是小燕的。

是怕被反咬一口,說她誣告,亦或是有其他來由。

一愣,轉頭看時,發明一個年近花甲的老者,坐在椅子上,正看向他這個方向。

林宋一懵。

這麼晚了,一個白叟家在青樓。

當肯定了這個果以後,就已經將之默許為了真諦。

搖了搖酒壺後,又將酒杯倒滿。

以是登記冊纔會換了一種筆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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