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有一防備使名喚張子謙,人如其名,常日裡便謙恭而不與人爭,此次出兵,眾將為恐作戰倒黴,皆爭搶幼年精乾兵士。唯張子謙不與人爭搶,隻選得五千年過三十七八,亦有四十餘歲之老弱殘兵。人皆無私,各將又拈輕怕重,各好做之戰事都被搶光,止有一要塞――鳴鹿堡,因其四下無險可依,故無人防備。終究,劉節度使無法,隻得再派張子謙戍守。但見這張子謙,並不推委,領兵自去了。世人皆言,此番必是張防備使粉身碎骨之地。
又有一小販道:“可在發放工具之時,在東西之上,貼上名錄。收回之時,如果丟了、壞了,便叫他賠。”
話說這張水縣,常常開山、通河、測地、采礦等秘密事件,縣令陸景,皆用那“治學”之法,構造“堂會”。所謂“堂會”乃是縣下所轄公眾,每戶出得一人,或幾戶選一同好處者代庖,官家百娃,共聚一堂,暢所欲言,將本身好處擺在明處,再論決計局勢,如有多方好處牴觸,皆可參議、辯論、辯駁。直至十之有九以上,大部公眾悅服,縣令纔將此事敲定。故統統涉民之大事,無一不暢達者。
肖猛駭怪道:“這便又是為何?”
肖猛道:“此皇權所製,想這皇上,自認其家法便是國法,皇權便是公權,又怎能讓天下人共同決計?”
肖猛聽徒弟所言,回過神來,趕快道:“徒兒自是明白了。”
下方世人一聽,又是不悅。有人道:這東西本就是耗費之物,如果行了徭役,還要補償,曆朝曆代亦無此事。此法止得做罷。
肖猛聽罷,亦是打動萬分。忽爾,又想起一事,便問徒弟道:“徒弟,想這‘公權’,‘人倫’,若得善用,非論其目標如何,亦是保了‘私權’。但說這案例當中所說老兵,遵循‘公權’,失職儘責,雖是用心本源是為其家人。但本身亦得活命,又救了朝廷之危,兩方共贏。妙哉,美哉。”
肖猛道:“徒弟是否又有與書上類似之法?”
下方公眾一聽,皆點頭擺手,不予采取。其來由為:民夫再選辦理,又有部分人等不參與勞作,誤工期不說,讓誰去做此“輕巧”事,剩下之人都不樂意。
陸景道:“是也,便是這‘公投’。我在張水任縣令之時,便將這‘公投’換個說法,叫做‘堂會’。大要一聽,乃是‘眾聚一堂而集會’之意,實則就是這公投,讓下方小民亦有機遇‘以私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