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有些無法的看著我,不過還是頓了下,緩緩的說道:“愛情呢,我冇多大興趣。就感覺那玩意挺簡樸。不過就是看到標緻女人了,然後想跟她一起睡覺。
“要我說,你就是傻掉了。實際裡,哪來的你內心的那座都會?它在哪,你曉得嗎?”
“去你大爺的,說誰是賣唱的呢?”
“喝。”
看到這一幕,我不由的感慨,“丫的,這孫子到哪都是核心。不就是一賣唱的嗎?搞的像演唱會一樣。”
走到背景,瞥見坐在一邊吞雲吐霧的張峰,我走了疇昔。
他們的樂隊名叫野草,用他的話說,他們都是一群在這座俗氣的都會冇法紮根的野草;風吹不散,雨淋不濕,火也燒不儘。
實在呢,在我內心,愛情就是音樂。就是我畢生朋友,不會叛變,存亡相依。不是我說,現在的人啊,賊他.m媽矯情。有一些人,一旦荷爾蒙與多巴胺上頭,就冒出星爺的那句典範台詞,我養你啊。不管真與假,都把女人們打動的稀裡嘩啦,繼而能夠輕鬆的拿掉最後一根稻草,哼哼著,春季在那裡啊,春季在那裡。春季就在女人的身材裡。不是我說,最後還不是為了跟人一起睡覺嗎?”
看張峰冇有跟來的意義,徑直奔著衛生間走去。隻是,現在衛生間門口,一對能夠是情侶更能夠是PAO友的年青男女,擋住了我的來路。看著相互用舌頭摸索對方口氣的男女,有些難堪的咳了一聲。
(二更打滾求保藏保舉)
“彆說你是搞藝術的,你就是臭賣唱的。冇錯,我問你呢。”
我打掉抓住衣領的手,“你幾斤幾兩我還不曉得?酒桌上見真章!”
張峰站了起來,抓住我的衣領,“再說一遍,哥們這是藝術,彆用你那肮臟的目光對待。”
“胡說,哥們我是去打電話的,不可嗎?”我有些心虛的答道。
“明天收成如何樣?有冇有勾搭一個良家?”
“說你呢。”
“兄弟,你冇病吧?你問一個搞藝術的甚麼是愛情。抽瘋了吧,啊?”
張峰無法的搖點頭,便不再管我。
‘深夜裡’,被譽為沈陰文藝青年的會聚地,來這裡買醉的人,大多是心機上接受餬口過量的壓力,夜晚急需放縱心機依托的年青男女。而這,也是張峰樂隊駐唱的處所。
“來,喝。”
這個夜晚,我又一次跟著他來到這裡。隻想通過酒精來尋求心靈上的點點安慰。走到牢固的卡座,跟樂隊其彆人打過號召,要了一打啤酒。翻開一瓶,享用著純糧大麥釀製的啤酒所帶來的快感,我很想醉,但不是因為孤單。我不曉得該如何描述這類奇特的情感,但心底卻一向有個聲音奉告我:“醉吧,喝醉就好了。”而我也本能的去順從內心的這個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