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風采、那種才調,那種派頭......就連那種卑劣的、高傲的固執,也和他如出一轍。
看著劃一地跪在大帳外的祈雲另有她部下那些親兵大小頭子,俱不過雙十韶華,少年氣盛,剛見過血、殺過人,很多人身上還穿戴帶血的衣衫、盔甲,倦怠,卻帶著一股少年不平的固執,就算嘴裡說著“但憑王爺懲罰”,臉上的神采、眸子裡的光彩卻彷彿在說著“我冇錯”,林震威攥著拳頭,身軀幾近要顫抖了――不是氣憤,而是一種衝動的顫栗。他喜好這個女兒,愛她,視為半個擔當人,不但僅隻是因為她聰明,更是因為她像他――
同年蒲月,即元武三十八年,鎮南王受“天命所歸”,即位為王。天下免賦稅三年。中,最駭人聽聞事為:成文帝少師,天下聞名之大學儒拒為鎮南王即位寫聖旨,破口痛罵,帝大怒,命令誅十族,不敷,以弟子充數。
元武三十五年,仲冬。天子收回聖旨緝拿鎮南王林震威。鎮南王府以“少帝受奸妄所欺,奉太祖命,舉兵入京清君則”名義對抗天子,先是取道安然郡,因安然縣知縣秋雲山在城外城牆掛起“太祖元武天子神牌”,鎮南王怒極,攻而不得,半月後,不得已繞道安然郡,從南平而上,南平知府獻城。過,往京師進發。
林震威曉得,罰是必須罰的。但那些主張從重懲罰的,是不是當真就冇私心?他看一定,那些人暗裡跟他大兒來往密切莫非他們覺得他不曉得?
但是機會不對。
從成果來講,這場戰役打得相稱標緻,戰術也應用得相稱精準,歸根結底,八個字:攻其不備、出奇製勝。
王爺此話,清楚是“罰,必須罰,但不能重罰的征象”啊。張少君昂首,“殿下,違逆軍令,怠誤軍機,按律當斬首示世人。但郡主出兵當日,並無軍情,是故隻能算作違逆軍令。郡主一貫忠勇,今次軍功更是出色彪悍,比方帶返來的五千餘匹戰馬就代價不菲,功過相抵,微臣以為實不宜重責,不然不免惹兵士非議。微臣以為隻宜薄懲,不如就罰郡主三個月,不,半年俸銀,殿下覺得如何?”
這年青人也明白本身的超卓,以是才一臉高傲的氣色,若不是機會不對,林震威本身都想大喝一聲“好”。
先前,眾將吵成了一團,有說功過相抵,可獎懲,但不能重罰,不然會寒了兵士的心;有說軍令如山,豈可兒戲?莫非就因為她是郡主,便能夠視軍令而無物,軍威安在?當從重懲罰,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