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走私_第104章 版權爭起(下)(求收藏推薦)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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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聖鬥士冥王神話》是指日本漫畫家車田受權,手代木繪畫的漫畫。報告243年前的上一屆聖戰。版權在春田書店。

“動漫同人作者對本身的同人作品是有版權的。1”

“額,這都能怪我。”

還不違背朝廷法律;

“好啊!好啊!我同意!”cos小喬、頭梳側馬尾的蘇小美女第一個就跳起來附和,這時的她還真有幾分飛舞小喬的風采。

過了好一會兒工夫,纔有一個聲音打斷世人的思路。

“另有冇有彆的體例?”

“蘇明的版權題目如何樣了?”

“純粹小我定見,今後另有能夠被罵,但也處理了版權題目。”王楠謹慎的說道。

有如許的部下為本身事情,雙倍人為都情願!

“莫非版權都在集雄社手上?車田呢?”

“第二,要有安然保障機製,不要救人反而把本身搭出來了,小我但願能和警局合作,那樣就完美了。”

......

既能夠作為蘇明動漫的鼓吹活動;

“受權同人的再受權——”

現在cos王元姬的陳大美女長腿紫絲,清秀明目,一股清爽冷傲的氣味劈麵而來。

“額!我俄然想到搞個如許的活動,你們看如何?”

麵對世人的連珠炮,張言誌大感不妙:

“如果地上倒了個白叟,聖鬥士就跑疇昔把他扶起來;”

“啊,我明白了!”蘇小美女跳了起來,搶答道,彷彿很歡暢的模樣。

當然小偷偷了彆人的錢,也是侵權犯法,但那是另算的案子了,跟你偷小偷的錢冇有乾係。

而他現在就要充當公司裡獨一一個沉著闡發的角色,壓力山大啊!

“是的(的確)。”

“我走題了,那麼接下來持續。”張言誌先是報歉,然後又拋出一個題目來。

1不管同人作品是否侵犯了原作,隻要他在原作上做了創新,它就是有版權的。

可兩個蘇明老闆都已經這般說了,他還能如何?

想想都公理,想想都燃,想想都好爽啊!

“還是我來講吧。”王楠看了眼杜口不言的表妹說道。

看的張言誌表情大好,貳心中同時喊道:

幾人公然被王楠的建議所震驚,都墮入了思慮中。

“恩,冇錯,不但是冥王神話,另有聖鬥少女翔3等受權同人。”

他曉得每個公司都需求有一個沉著闡發的角色,如果全部公司全都是熱血沸騰一根筋向前衝的傢夥,這公司遲早要開張的。

非常合適他現在cos大喬的沉穩溫馨形象,的確就是三國女智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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