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在位時,埃及進入獨裁統治期間,社會生長到了全盛階段。這一期間的國王把地盤視為本身的財產,把群眾視為本身的奴婢,統統行政、軍事、司法權力集於本身。國王自稱是太陽神的兒子,被視為崇高不成侵犯的工具。厥後,埃及國王垂垂被稱為法老。法老在古埃及原意為“宮殿”,就像當代中國稱天子為“陛下”一樣。
按照公元前3世紀的古埃及史官、祭師曼涅托的說法,阿托提斯曾撰寫過一部關於解剖學的論著,此作品直至自當時至二千年後,即古希臘期間仍然存在。
登是本名,荷魯斯名為“荷爾・登”,意義是“進犯的荷魯斯”(Horuswhostrikes),登挑選這名字反應出他努力建立他帝國的邊境。
阿托提斯Athothis,本名哲爾,是古埃落第一王朝第三任法老。哲爾的荷魯斯名解作“救濟人的荷魯斯”(Horuswhosuccours)。
但是登對雙冠和雙王銜的利用並不料味著他在位期間已經實現了高低埃及的完整同一。固然傳統上以為於美尼斯在位時,埃及已經同一,而登的樹蜂銜建立代表了崇高王權的進一步生長。
哲爾Djer,統治時候:41年,BC3058--3017年。
登的母親是王後美瑞奈茨(Queenh),他即位的時隻是一個小孩子,在登擔當傑特的王位後,美瑞奈茨攝政(如果她不是繼任傑特,成為女法老的話)。直至登成年,才成為真正的國王。
登Den/Udimu,統治時候:42年,BC2978--2936年。登,也作荷爾・登Hor-Den,德萬Dewen,烏提穆Udimu。
“紅白雙冠”意味著高低埃及“兩個權力的同一”(白冠是上埃及的王冠,紅冠是下埃及的王冠);而樹蜂王銜則意味“他掌管菅茅和蜜蜂”(菅茅即古埃及的蘇特樹或莎草,是上埃及王銜,蜜蜂是下埃及王銜),代表著“高低埃及之王”,表示登已經建立了本身在高低埃及兩地的權威,或者起碼反應出當時埃及的王權統治獲得了進一步的穩固和加強。
登在位期間戰事頻繁,也反應出他是一名大誌勃勃而強有力的統治者。
他在位期間還鼓勵藝術和技藝締造,並生長了埃及的國度行政機構。
當時埃及的筆墨還是非常初期的象形筆墨,這毛病了破譯的進度,但是於薩卡拉的木呆板彷彿顯現出埃及古王國期間有活人獻祭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