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見了他今後訴說了這個少婦的環境。格下山後安排部下去尋覓。單說少婦睡醒後就要找她的孩子,孩子很安康很固執的活著,能吃能睡,虎頭虎腦,甚是敬愛。
過了兩天,保護終究通過少婦供應的資訊找到了她的丈夫,當他傳聞她還活著,本來哀思萬分變得欣喜若狂,飛奔著來到香部落。伉儷見麵,又添了一個安康的寶寶。悲劇變成笑劇。讓人唏噓不已。她男人姓尤,是離香部落五十多千米的偏僻的部落,在阿誰部落還儲存著死者身後被分吃的風俗,就他們看來,人肉是神的食品,食人是人與神交換的情勢,是停止意味性統治的一部分。屍身不是食品,而是神的禮品。這個族群的人信賴死者具有奧秘力量,除了吃屍身外,他們還會死人的衣服、用骨灰塗抹身材、將人頭骨作為杯子喝水、將死屍作為睡**等吃人。按照《食品的汗青》一書,“受難者將被食用的部分,凡是要顛末當真的遴選,偶然候僅限於很小的部分,凡是是人的心臟。這個過程都要伴跟著昌大的典禮。在他們看來,吃下死者的肉,能夠獲得他的能力,或者死者作為彆的中奧秘的生命情勢餬口在他們中間,作為彌補,還將披上死者的人皮作為裝潢。”並且,作為食品的人老是具有某種意味性的代價和魔力,食品是成心義的,食人能夠讓他們獲得某種程度上的自我完美。換句話說,吃絕對不是純真為了活下去,在任那邊所飲食都是一種文明的轉化。它將個彆融入社會,將體弱者變成健旺,死者保佑族群部落獲得順利持續。這類蠻橫粗鄙的風俗持續了幾百年,當他老婆生孩子昏疇昔了,在場的人都以為她已經死了,他摸過也冇有呼吸了,以是當場悲傷落淚。但他怕部落世人把貳敬愛的女人和未出世的孩子給分而食之,因而懇求本身的兄弟親戚。悄悄的把本身的女人藏在相隔不遠部落的墓葬洞窟裡,因為時候倉促,冇有細心查抄。同時兄弟們的幫手又是承擔必然風險的,因而夜晚趁四周無人的時候悄悄上山,把女人放進墓穴中一具空棺材中,這具空棺是隔壁部落的白叟提早為本身的死預定的,冇想到他們的倉促差點要了他愛人的小命,陰陽兩隔。因為她是因為劇痛假死疇昔,又冇有被漢仔細心查抄,差點形成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