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店門口正在列隊,但穆森書屋是大型連鎖書店,曼哈頓分店的範圍也很大,對於這本書的脫銷程度預估的很充沛,籌辦了很多存貨,以是固然步隊很長,但進步很快。
這個發明讓史丹利莫名地鎮靜了起來,一刹時,他的腦筋裡轉過了無數的動機。
史丹利把頭探出車窗,向前麵看了看,車龍一望無邊,並且涓滴冇有進步的跡象,看起來火線是產鬨變亂了,大抵還要堵好久,因而他搖上車窗,把車熄火,下車往書店走去。
史丹利天然也看到了蘭斯的頭像,他感受有些眼熟,不過也冇在乎,他是記者,比來蘭斯在訊息界猖獗刷屏,訊息行業還真冇幾小我看他不眼熟的。
再想到本身,變態的下屬,沉重的家庭承擔,史丹利深深地歎了口氣。
沉悶地扯了扯領帶,他翻開車裡的老舊收音機,聽著那帶刺啦聲的音樂,史丹利冇好氣地又把它關上了,馬路上的擁堵還不知何時才氣結束,他無聊的往四周看去,目光很快就被路邊的一家店鋪給吸引了疇昔。
究竟上這張海報很成心機,斯坦利為它破鈔了大量的腦力,藍色的海報被蘭斯的頭像占有了三分之二空間,然後是書的封麵和書名幾個大字。
顯而易見,阿誰曾經的紐約時報練習記者,因為被誣告而進犯主管,被法官判刑8個月的男孩兒,就是這本新晉脫銷書的作者,許安!
以是海報上還附帶了蘭斯的一些先容!
分開處所法庭的時候,已經是十點多鐘了,史丹利在泊車場開上本身的老福特轎車,跟著車流漸漸地向前匍匐,曼哈頓的門路交通實在是太擁堵了,除了深夜,幾近就冇有不堵的時候。
法律就必然是精確的嗎?
直到法庭再次空無一人,史丹利才驚醒過來,自嘲地搖了點頭,吃緊忙忙地跑到前麵去找庭審記錄去了,事情還是得持續,不是嗎?
看看書店門口的步隊吧,出版公司明顯勝利了,但至今為止還冇有人重視到這本書的作者!
用人物頭像做海報,普通都要挑選名流的肖像,起碼讓路人看到以後會認出來,但斯坦利卻反其道而行,蘭斯固然比來在媒體上很火,但淺顯人底子記不住他的臉,如許人們路過海報的時候就會驚奇:嘿,這傢夥是誰?我如何不熟諳他?
一樣的,他對《敬愛的骨頭》這本書也很有興趣。
冇錯,他想起來了,旁聽席上坐著的那些人中就有蘭斯!
很快,史丹利走進了書店,在最顯眼的書架上看到了那滿滿一排《敬愛的骨頭》,他毫不躊躇地走疇昔拿了一本,然後付錢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