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把人殺了以後,我再出去拿螺絲刀和撬棍,接下來有大把的時候,用來撬開保險櫃。
這道門如果鎖上了,想要撬開的話,必定會弄出聲音,在不驚擾內裡人的前提下,進入店裡變的相稱困難。
我感覺這是老天爺給我的機遇,冇再有任何躊躇,順著割開的玻璃窗,就爬進了商店裡,來到了小陳睡覺的床前。
劈麵的那小夥也嚇了一跳,頓時開端大聲呼救,但此次我冇有驚駭,因為全部售票大廳裡,隻我們兩小我了。
那天早晨八點多鐘,車站頓時就要關門了,陳老闆的小兒子過來交班,兩人在商店門口說了幾句話,都被我看在了眼裡。
那段時候,陳老闆每天都會在店裡守夜,他這小我睡覺很輕,隻要有一點點動靜,頓時就會醒。
此次失手以後,如果放到之前,我就放棄了,但當時陳老闆並冇有出來追我,我全程都動員手套,應當不會留下證據,此次失利了,那就再等幾天,歸正時候有的是。
我先把螺絲刀和撬棍,藏在了泊車場的一輛燒燬的中巴車下邊,然後遵循前次的線路,跳進了售票大廳裡。
我跟疇昔看了一眼,發明他正在內裡看錄相。
本來我已經籌算放棄了,但還是有點不甘心,思來想去,讓我想到一個彆例,那就是從玻璃隔斷出來。
我一向等了兩個多月,1996年6月24號早晨,終究讓我發明瞭機遇。
等我返來的時候,大抵是早晨九點擺佈,我把撬棍和螺絲刀藏在了泊車場裡,又等了半個多小時,然後爬上窗戶,跳進了售票大廳,來到了商店的玻璃窗隔斷前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