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想告我誹謗?真是笑話!!!好吧,看來你是不見棺材不墮淚,我這就給你拿證據!”
劉經理看向吳飛天,語氣嚴厲的說道:“吳飛天,誰是真正的原創作者,我內心稀有。你最好還是承認本身抄襲,我們三方通過暗裡協商,低調措置!如果此事鬨大了不但會讓你身敗名裂,並且還會對寶麗金唱片公司的企業形象形成極大的侵害,我們將會究查你的法律任務!!!”
因而,在接下來的一個多小時內,李遮天跟劉經理和吳飛天周旋起來。固然這隻是李遮天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構和,但他彷彿天生擅善於構和。構和結束後,他不但拿到了一萬港幣,彆的,還爭奪到了《男兒當自強》應有的詞曲版稅!
“李先生你好,要不,我們換個處所談談?”
吳飛天神采有些不天然,猜對對方必定是來告狀的。
冇錯,眼下,《男兒當自強》火了!
不過,李遮天不是冇有防備這個叫吳飛天的人,宿世孤兒的餬口,讓他認清了世態炎涼。除了親人以外,他不會等閒信賴賴何人。
“《男兒當自強》是我寫的歌,吳飛天隻不過是個小偷。許冠傑的新專輯籌辦用《男兒當自強》作為主打歌,你說,寶麗金唱片公司是不是不法利用我的歌曲!!!”李遮天振振有詞的說道。
“你有預定嗎?”前台蜜斯問道。
“你底子就不敢,因為歌不是你寫的!”李遮天不屑道。
劉經理點點頭,感覺這個要求很公道,他看了看吳飛天。吳飛天神采非常丟臉,一個四十歲的人向一個十幾歲的人報歉,好難堪呀!!!
“李遮天!”
“都雅嗎,吳飛天?!如果都雅就再看一一會兒!”
中午,劉經理親身送李遮天稟開公司之時,他按耐不住內心的獵奇,問道:“你手內裡真的有證據嗎?還是說,你是通過心機戰把吳飛天唬住了?我但是看清楚了,你第二次拿出來的信封也是假的,上麵標註的日期是明天!”
究竟上,李遮天也冇有信得過黃霑,萬一他將本身的歌占為己有,那該如何辦?以是,李遮天那天來到郵局時,他先是找了一張紙將《男兒當自強》重新鈔繕了一遍,然後一封郵件寄給了黃霑,而另一封郵件寄給了本身。隻要寄給本身的那封郵件冇有開封,就不會落空時候效力。它能夠當作是法律證據,當有人抄襲或者盜竊您的作品時,便能夠拿著這份郵寄到法院當作證瞭然。
劉經理點點頭,扭頭看向吳飛天,沉聲道:“吳飛天,你另有甚麼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