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愛成婚,總裁大叔棒棒噠_第4章 試婚合同,不平等條約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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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女方能夠隨便刷男方的卡,但不能用在第三方同性身上。

他說著在桌上放了一張卡:“這卡裡的錢是我們的餬口費。另有,林小月,你記著了,我叫邵昀霆,不叫小韜。如果你下次再在我麵前叫我小韜。我就遵循條約第十條辦了你。”

“這個……這個絕對不成能是我按的。這完整就是坑死我本身不償命的節拍嗎。再說了,這不平等啊,憑甚麼隻規定女方不準如許不準那樣的。男方就冇有任務了嗎?”

隻這麼一句話,便能夠秒殺掉她統統的顧慮。

的確,她有屋子的,郝臣哥哥留給了她一套已經付完整款的兩室一廳的屋子。那是她全數的財產了。

邵昀霆說完就回身走了。

“給我清算東西吧,我下午搬去你那邊。”

第六,女方不得帶朋友回家集會,喧華,男方好靜。

“第五條。”

明天氣候真是不錯,連帶的表情都好了。

她是瘋了才招惹瞭如許的男人吧。

第五,因試婚為女方需求,以是女方不得隨便停止試婚過程。

等等,他如何曉得她叫林小月的?

第三,男女兩邊不得乾與對方事情上的事情。

都說喝醉酒的人像是神經病,莫非她就是這一掛的?

林小月臉真的黑了。

第一,試婚期間,男女兩邊需求住在同一屋簷下。

林小月趕緊低頭看了看條約第十條。這個大叔真不要臉。

他抬頭看了看頭頂陰霾的天空。

邵昀霆不說其她。

林小月嘟嘴:“那……我有屋子的,我不消非得住在你這裡吧。總不能讓我的屋子空著,是不是?”

第七,女方請尊敬男方的小我隱私,男方不想說的,不能問。

莫非昨晚喝斷片兒健忘的不是隻要簽了條約這一節兒?

“給你一天的時候,調查一下陽光孤兒院的林小月。”

邵昀霆出了家門口後就給許特助打了電話。

“吭。”她掐腰俄然一本端莊了起來。

但是等等……

林小月拿起條約一看,臉更黑了。

第十,如果女方想要與男方產生性行動,男方必須隨時停止,不得耽擱。

第八,男方需負擔起養家餬口的超等重擔。

“現在大門生都能結婚生子了。”

邵昀霆勾唇含笑:“試婚是你方要求的。”

她一把將試婚條約搶過,細心的看了起來。這條約足足有十條,可完整就是不公允條約啊。

“恰好,我這屋子房租快到期了。我搬去你那邊。我這小我做事一貫比較當真。試婚嗎,就要樸拙點。不然如何能試出對方品德吵嘴,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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