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製定這條法律的領主說,既然有人情願憐憫和幫忙一個仆從,那麼他當然也能夠成為一個仆從。既然他情願如此自甘輕賤。
想到他的第七個哥哥,領主的第九子就情不自禁地泄漏出一絲妒忌之情。比維斯是龍火列島數百年來第一個具有領主之子身份的施法者,他的天賦被早早發覺,以是他無需和其彆人爭奪排位,他的兄長和弟弟更調了不曉得多少個,隻要他始終坐在第七子的位置上巍然不動。而他們的父親也老是對他寵嬖有加。
那麼,如果一個領主之子本身就是法師呢?
至於那些外人惶恐地發明被他折磨與鞭撻的人竟然有著同一張麵孔――那就是彆的一種文娛體例了。(未完待續。)
是的,他幾近冇法節製住本身,終究這些歹意轉化成了一個小打趣――他當然能夠調派其他的寺人(固然也都是他的弟弟)去驅逐這些人,但他還是派出了他的雙生兄長――被他謀奪了職位與權力,以及作為一個男性最首要的意味的不幸蟲――想達到達在他們聯手殺死了本來的第九子,統統人被集合起來,統計與肯定身份,自發得灰塵落定時投給本身的憐憫目光,他的兄長還悄悄地包管本身會善待他呢,當然,他也會善待達達的,達達給他帶來了很多歡樂,單就回味父親的寺人(也就是他們曾經的叔叔)宣佈他是第九子,而達達是第十子的時候達達的驚駭神采與淒厲的喊聲就能讓他在任何時候笑出來。
他的兄長應當也都是如此,不然一個灰袍如何會俄然呈現羅薩達的都會裡呢?
但第九子必須承認的是比維斯確切是個榮幸至極的傢夥,他的施法者身份給他帶來了多少好處――要曉得,龍火列島的四大島嶼上的法律都是由他們的領主各自製定的,細節各有分歧,但唯有關於仆從的幾條是絕對穩定的。對於龍火列島的人們來講這些律法就像是陽光總在白天呈現而星鬥總在黑夜升起一樣永久穩定――此中最為人們所熟知的一條就是龍火列島的仆從永久是龍火列島的仆從,它們不被答應分開列島,如果它們是單獨逃脫的,領主們會雇傭與調派兵士乃至施法者去捉回它們。等候著它們的是冗長可怖的折磨與欺侮;如果有人幫忙他們,哪怕隻是瞥見了他們或是發明瞭他們的蹤跡卻冇有收回警告,那麼那小我將會和它一樣成為一個仆從,不管那小我是布衣、販子又或是領主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