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有待進一步考證。
如專輯中有任謙一首作品鎮場,該專輯的銷量起碼漲一百五十萬……
實在不可,就去偏一點的地段去買房。
傳聞在那邊每天都要出色的演出,天後寧憶蓮還不著名的時候,就在這邊演出,成果被音皇文娛公司發掘,踏上了成名之路。
但各公司的嚴格數據闡發又給他們矇頭潑了一盆冷水。
那段日子,真是一線歌手、二線歌手們的暗中期間啊。
以是現在除了兩位天後以外,其他歌手都麵對作品歡迎程度太低的題目。
就是因為太多歌手出道不是搞音樂,而是為了贏利――
而後又有一名經紀人打來電話,任謙想都冇想就掛了。
或答應以登上勁歌金曲排行榜呢?
強行帶一波節拍,
…………
但這是個聞者悲傷,聽者墮淚的故事,任謙並不曉得有這回事,不然他早變億萬財主了。
此中的好處遠比一兩百萬要高很多。以是就算任謙每首單曲開出兩百萬高價,都會有人搶先恐厥後搶!
想要兩年後占有在光芒萬丈的王座上,而不是像喪家之犬一樣灰溜溜的分開樂壇。他就必須用儘儘力,緊緊抓住此次機遇。踩著‘我是歌手’的跳板,一躍成為樂壇上風頭無二的超等新星。
“叨教您是任謙先生嗎?您好,我是華宇文娛公司總經理,我們想從你手裡采辦一兩首歌曲,代價您隨便開,我們很樸拙的……就算兩首歌給四百萬也是冇題目的。”
完成這個任務很艱钜,但正因為應戰難度高,才更有興趣!
因為在公家視野上露臉較少,以是形象很恍惚。
與洪濤製作‘我是歌手’一方麵是想要尋求共贏,一方麵為了完成兩年後的阿誰賭注。
而文娛圈更是有傳聞說:
“不美意義,不賣!”
俗話說,好的演員隻接好的腳本。上了一次每天向上以後,他開端抉剔起來,不喜好的采訪,不喜好的綜藝節目絕對不上!
隊友死光我不團。
任謙無語了,四百萬買兩首歌,再計算專輯的鼓吹用度,製作本錢等少說也得五六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