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統痛苦都消逝了。
這不仇家!
那你憑甚麼以為,喪屍就能用它的癡人腦袋辯白,這是隻喪屍,這是人,這是喪屍狗,這是貓,這是牛,這是小明呢?
他用隨身帶的小折刀劃破了手指,血從傷口冒了出來,湊到半截喪屍嘴邊,半截喪屍嗅到血腥味時,立即騷動起來,頭在脖子上扭來扭去,閒逛得如此狠惡,差點把桶弄翻在地。
王路翻了個白眼,有冇有搞錯。這是喪屍狗啊,再小。它也是喪屍狗啊,砸死它和噁心不噁心。一毛錢的乾係也木有好不好。
王路正在罵罵咧咧,俄然偶然中看到半截喪屍和喪屍小奶狗,在感受喪失異能消逝後,這兩傻貨又規複了騷動,這本是在王路料想當中的。
但是,為甚麼喪屍和喪屍狗都對它冇興趣了呢?
王路一晃鋤頭。把喪屍小奶狗扔回了塑料桶,搖點頭:“我說。你們倒是合作和睦啊,喪屍不吃喪屍狗。喪屍狗也不吃喪屍。這可奇了怪了。”他用鋤頭敲了敲半截喪屍的頂門:“你之前如果還活著,必定冇少吃過狗肉吧,如何變成喪屍了,反而成了狗粉呢,如許嫩的奶狗肉放到嘴邊也不吃。”
很老套的體例,卻管用。
兩人說談笑笑。回到了坑旁。王路對兩位密斯道:“來,讓一讓,我用鋤頭砸死它。”
這並不成笑,不是常常有人在發了瘋後,覺得本身是豬,而在豬圈裡和豬同吃同睡嗎?
封海齊抱著胳膊道:“很較著,這隻喪屍小狗就是聞到了衛生巾的血腥味,才從山下一起找上來的。固然說狗的嗅覺是人的上千倍,但也不能藐視喪屍啊。它們一旦聞到味兒的話,後山的地形是擋不住它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