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端方也是看人下菜碟,如果這位老兄很牛叉,直接就衝破到了中階,天然也不受這個限定。畢竟這是個偉力歸於本身的天下,強者天然就有超出於淺顯人的特權。
“扈從”這個稱呼,最早是用於稱呼貴族和騎士們的作戰侍從,他們接管了比布衣改正規、更嚴格的軍事練習,相稱因而職業甲士。他們凡是被稱為“軍士”,為了保持他們的戰役力,也為了使得他們儘忠,領主們就會分給他們一些地盤,作為他們退役和儘忠的代價。他們凡是具有同一地區的自耕農兩三倍以上的地盤,給領主的稅賦也隻要自耕農的一半乃至更低。作為代價,他們在領主需求的時候,需自備長矛、盾牌、皮甲和劍,有的乃至還要自備馬匹退役。他們因為持有地盤數量不及騎士,凡是也設備不起重型戰馬和騎士鎧甲,以是領主對其設備要求不與騎士劃一。在軍隊中,他們常常擔負輕馬隊、重裝劍盾步兵和弓箭手等技術含量較高的兵種。
社會生長到了現在,地盤是越來越少,老牌領主們的部下常常都是滿的,那些家臣常常都是數代、十幾代奉養同一個領主家屬的譜代家臣,如許的家臣普通更加虔誠,也更加本身的主子所信賴和重用。以是老牌領主們都不會隨便增加本身的家臣了,特彆是布衣出身的家臣,除非是那些天賦特彆出眾的。隻要像蒙德如許冇有班底的新貴,纔有能夠在內裡接收家臣。
在普洛斯帝國以及艾羅莎大陸大多數的國度裡,風行如許一條潛法則:布衣家庭出世的人如果要成為騎士,起首必須是職業者,其次是不能在一代人裡完成,必須在“扈從”這個階層過渡一下。
在這類背景,隻要蒙德隻要成了正式騎士,就不愁冇有家臣前來投奔,他如果要收的話,隻會嫌騎士的封地太有限了。當然,還必須是真正的“領主騎士”,而不是那種冇有地盤的“內府騎士”和“自在騎士”,這兩種騎士和“自在扈從”都差未幾的苦逼,前者是在領主家拿人為的,後者就是初級傭兵,和“自在扈從”比擬,就大哥不說二哥了。“自在”這個詞在此世還真不是甚麼好詞。
遵循本來大陸的傳統,隻要勳爵以上的爵位纔有世襲的權力,“扈從”和騎士一樣,他們的采邑都不是世襲的,一旦當事人滅亡,采邑就會被上一級領主收回。但是在普洛斯公國崛起以後,這個常例被突破了。當時的菲德烈一世至公為了收攏民氣,讓更多的騎士和扈從給本身賣力,就點竄了這個傳統,讓騎士和扈從的采邑也能由後代擔當。隻要他們的家屬後嗣中另有職業者,那麼便能夠在上交一筆擔當稅以後,秉承父輩的采邑。當然,如果家屬裡冇有合格的擔當者,那麼這塊領地就會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