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配了一百發槍彈,此中主如果最常見的鉛彈頭,有獨彈和霰彈兩種,獨彈也就是小鉛球,有彈子跳棋那麼大,這類槍彈最多占了一半。霰彈是綠豆大小的鉛丸子,十幾顆鉛丸子裝在竹筒裡就是一發。
鉛彈這類東西不值錢,還能夠配套的模具本身做,一磅鉛也就二三個銀星,能夠做成12顆獨彈,算下來比箭矢都便宜。特彆槍彈固然貴,但是用的少,也還能夠接管。但是最關頭的火藥就貴的坑爹了。
“菲尼克斯伯爵她是博爾德尼亞聯盟的人……”
是的,此世的火藥貴得離譜,一份也就是一次發射所需的火藥就要一個金盾。當蒙德曉得這玩意兒的代價後,的確被雷得外焦裡嫩,這的確就是在用金幣砸人玩啊。
這把槍也是如許的氣勢,固然外型儉樸無華,但光看如許的加工程度,也是一種金屬的藝術品。
恩特侃侃而談:“哼,她固然是本國人,但她是這一代最能夠踏入傳奇的人,對於一名將來的傳奇強者,如何正視都不為過!據我所知,蒙德是我國和她乾係比來的,以是我們即便不能拉攏他,也要讓他保持中立,為了一個蒙德,去獲咎一個將來的傳奇強者,這得蠢到甚麼程度才做出這類事來?”
這是一把喇叭口的滑膛燧發手槍,手柄上用矮人文和通用文寫著型號稱呼——“雷霆”。以蒙德的體味,這類“雷霆”手槍大抵是矮人出口最多的火器,差未幾也是人類社會最常見的火器。
有次蒙德還在兵器店見過這類手槍,遵循老闆的說法是:先生,這真是把好槍啊!矮人出品,品格包管。上至貴族軍官,下至旅途中的販子,對它的確是愛不釋手。它叫“雷霆”,因為這類槍開起火來雷聲真的很大,並且雨點也不小,它那大喇叭口裡但是甚麼都能塞,鉛彈、核桃、石子或者彆的甚麼,隻要能塞進的,都能夠成為槍彈。你底子不需求思疑的它的能力,就算它不能頓時噴掉你敵手的半個腦袋,槍管上麵阿誰摺疊槍刺也能幫忙你成果了他!想想看,當劈麵阿誰絡腮鬍子的強盜在為你那打光彈藥的手槍喝彩的時候,你已經揮動著這個特彆像喇叭的東西朝他衝了疇昔,在他惶恐的諦視下,你的槍刺已經為他買了張去天國的單程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