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妖道,“黑炭,我們在一起日久,一向也冇給你個名份。我們擇個好日子,把事兒辦了吧。”由此亦可看出,羅妖實在是一流的好男人,乍然有了身家,還是一心一意同識相過日子,而不是想著弄個小三置個小四啥的。
孔雀王笑而不語,識相忽而福誠意靈,道,“莫不是叫你孔孔?”
想一想,之前不過是占個山頭兒的土財主罷了,現在乍然成了世上數得著的大富豪,那種高興得意,隻從識相那咧到腮幫子上的唇角就能瞧出一二了。
孔白與小靈豬、朱鶴都是一幅見了鬼的模樣。
參胖胖還不大明白,問,“爸爸,那你是如何變醜了的?”
羅妖倒不介懷,他們羽族,講究實際,歸正不管誰娶誰嫁,床上才見真章。羅妖點頭便應了,識相忙道,“妖妖,咱家有多少財產,你先跟我說說。”
赤金公主道,“倒不知人間界的事情如何了?”
不過,事已至此,除了認命,多說無益。
敬愛的?
時已過幾十萬年,當年的小孔雀已生長為現在的孔雀王,孔雀王笑,“城主不喜這名子,你說鳳棲梧桐,就喚他梧桐了。厥後,你化出嬰靈,朱朱的名子給了你的嬰靈。”
作者有話要說:一短更~~~~~~~~~
識相洋洋對勁,自袖中取出一幅他COPY的清閒子的畫像,顯擺道,“看,我之前就這麼帥。”光陰悠長,滄海桑田,昔年的大帥哥成了現在的羅識相,實在是造化弄人哪。
小白一腳把小靈豬踹飛!
梧桐城主那等城府,那裡會發揚氣勢至此。識相至心覺著本身與羅妖完整不是當家作主,反似在給梧桐城主賣伕役打苦工,還是不發人為的那種。
兩人尚未說幾句話,孔雀王與赤金公主求見。羅妖固然一肚子的話要跟識相說,不過,孔雀王、赤金公主的麵子不好駁,羅妖握住識相的手,令識相坐於本身身畔。
孔白立即辯駁,“那裡的事!”一雙大鳳眼直瞪識相,誇大,“地痞趣,你可不要胡說。”甚麼清閒不清閒的,他隻認地痞趣!想趁機貶低他的輩分,那是休想!他孔小白纔不會吃這個虧哩!
孔白實在最平靜,他隻是稍稍走神罷了,但,走神的內容……識相一望即知,壞笑,“小白,說來你要給黑豆叫一聲叔叔哩。”
實在,識相美滿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人家梧桐城主讓出身材節製權,換言之,現在他家妖妖便是這梧桐城三十六界的大王了。嘿嘿嘿,他家妖妖的,就是他的,換言之,識相覺著梧桐城三十六界都是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