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晚期這類“牢固河床,束水攻沙”的目標提出並開端實施之時,並不是冇有人提出過反對的定見,如當時的另一擔負過總理河道的楊一魁便指出過束水攻沙有加強地上懸河的潛伏傷害。他以為“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來堤上加提,水高騰空,不啻過顙,濱河城郭,決水可灌。”與他同時的王立勝也指出:“自徐(州)而下,河縣日高,而為堤以束之,堤與徐(州)城等。堤增河益高,底子大可慮也。”另有人指出“固堤束水,未收劇沙之利,而反致沖決。”或指出“先因黃河遷徙無常,設遙縷堤束水歸槽。及水過沙停,河縣日高,徐部以下,住民儘在水底。”但是因為找不出更好的體例來治黃保運,明知不成為而為之,實施了幾百年,其成果是地上懸河越是越高,一旦決口,黃河之水天上來,給群眾形成龐大喪失,悲慘的氣象直到束縛之前,曆演不衰。懸河的威懾力量,有如達摩克裡斯(Democles)之劍,其暗影至今仍未消弭。
張量山看了看那北麵的沙丘公然像一條蜿蜒和堤防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