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_第七百三十七章 處罰(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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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於發帖的人剛發了幾個帖子以後,就看到了前麵的跟帖,再今後的帖子都有點不敢發了。現在固然還冇有辟謠轉發五百次就如何的規定,但是真的和訊息聯播杠上的網民還真未幾。頭鐵?不存在的!

這家公司之前公佈的動靜全都是假的,他們底子就冇有把握新型碳纖維質料的製備體例,也冇有註冊專利。彆的,公佈的財報顯現紅利,實際上已經虧損的相稱嚴峻,連幾家處所銀行的存款都還不上了,很有能夠查賬的成果是資不抵債。

可惜,這些杠精們還冇堅硬三分鐘,下方的跟帖就再次表白了態度。一份本地當局的懲罰告訴被貼了出來,因為辟謠,處所日報停刊一週清算,主編提早下崗並接管黨紀處罰,署名撰稿記者辭退,賣力編審記大過。處所辦理鼓吹的部分賣力人引咎辭職,當天值班的幫手記大過,賣力考覈的事情職員辭退,一查到底。

“《證券法》是這麼規定的。”林嘉怡很無語的解釋道:“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表露任務人未遵循規定表露資訊,或者所表露的資訊有子虛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嚴峻遺漏的,責令改正,賜與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賣力的主管職員和其他直接任務職員賜與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法就應當這麼措置。”

聰明人老是曉得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路上副駕駛的年青人連打了幾個張經理的電話,打不通,已經認識到了甚麼。緩慢的向張經理的老爹打了個電話以後,這才曉得本身此次差點乾了甚麼樣的傻事。

“行!你有種!”年青民氣中悄悄的謾罵著:“你自首了就要從輕發落是吧?但終究是不是認定自首情節和要不要考慮,畢竟還是要法院來考慮量刑吧?”

“讓公司告他們誹謗!”郭泰來還是不對勁,火大的叮嚀道:“不能他們想如何玩就如何玩還不消承擔任務,我們公司就該死被他們玩死?他們如果勝利了,我們不是太冤了?參與此中的一個彆落下,讓張姐派多點狀師,爭奪狀師費訴訟費由對方出,不能這麼便宜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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