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麼?那中間這個呢?”佩恩轉頭看了矮人一眼,指向了中間的阿誰。
“甚麼!五枚金幣?你是在開打趣麼?”佩恩有些不敢置信,五枚金幣對他來講的確是天價,就是把身上的一對腰子賣了也籌不敷五枚金幣。何況在這個天下那玩意兒底子不值錢。
佩恩排闥走了出來,商店的牆上掛滿了各種希奇古怪的東西。這此中首要以兵器為主,比方火槍和手弩。一把做工精彩的火槍吸引住了他的視野,――那是把一尺長的火槍,與艾爾用的那把有些類似,所分歧的是…,這是把雙管火槍。
在集郊地區,能夠看到一個挨著一個的店鋪,透過玻璃窗能夠看到內裡賣的甚麼東西,這倒是便利了連店名都看不懂的佩恩。
佩恩苦笑了一聲,心道公然與印象中的一樣。
對於一個宿世身為宅男的他來講,那標準的矮人麵龐幾近就是活脫脫的教科書一樣。
“因為那些該死的食人獸,讓我喪失了三名仆從。”
這幫矮人臭弊端一身一身的不說,並且還非常的貪財。但不得不承認的是,矮野生程是相稱的高階,那是人類底子冇法企及的高度,起碼在這個時候線上是如此的。
‘還是算了,彆給本身找不安閒了。’佩恩艱钜的收回目光,打量起店鋪的彆的物品。
佩恩不由想到,如果本身冇有一份經濟來源的話,將來的處境並不會比這些仆從好到那裡去,乃至還不如這些仆從,起碼他們另有一口吃的。
“五十碼內儘收眼底。”
“或許領主大人會給些補償呢?”
想到此處,佩恩不由加快了腳步……,留給本身的時候未幾了。在身上的銀幣用光之前,得想出一個可行的體例才行,他可不想再去打鐵了。更不想成為乞丐,然後被人估客賣到彆出去,淪為仆從。
拍了兩下臉,佩恩強行坐起家來。簡樸的清算了一下外務,將門鎖好後他便分開了旅店,一起探聽著,向著集市的方向走去。
“還能便宜些麼?”
“哦,阿誰需求一金幣,它能讓你看清七十碼外來人的樣貌,乃至是臉上有冇有斑點,以及大小。”
……
“二十銀幣。”佩恩有些心動了,但這還不敷以讓他冒著餓死的風險買下它,“能看多遠?”
當他憤恚的望向玻璃櫃檯的方向時,一個頭戴放大鏡的大鬍子男人正一手端著火槍,槍口正指向本身。
那名大鬍子男人把槍收了歸去,然後持續低頭鼓弄著甚麼,“我這裡最便宜的火槍也要兩枚金幣,如果冇金幣,就最好不要用手去觸碰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