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夢華的故事裡,她隻是個癡敬愛好一個男人,賠上了本身的芳華和學業,支出了統統找不到歸路的少女。
我跟李夢華,在時候和空間上固然同為梁錦凡的女人,但本質上我們是不一樣的。我出世於多數會,受過傑出教誨,清算清算也還算年青標緻,隻要我情願,我還能重新開端。而現在我之以是拖著不肯罷休也不肯仳離,一是因為我要給我兒子報仇,而是我始終耿耿於懷梁錦凡下藥害我,騙我錢,還勾三搭四,對於如許一個賤男人,我不報仇誓不罷休。
“他跟我說奶粉放了安眠藥,他說隻要你睡著了他才氣跟我靠近,他叮嚀我記得每天都要給你泡牛奶。”李夢華謹慎翼翼的抬起眼皮看我一眼又敏捷的縮回眼神去,咬了咬下唇:“那張借單我不知情,本來說好等兒子好了他就跟你仳離跟我回故鄉的,我也不曉得為甚麼事成以後我卻見不到我兒子了,不過我能夠承諾你隻要有機遇,借單的事情我去幫你探聽。”
李夢華比梁錦凡大一歲,她和梁錦凡從小就是同窗,從小就是學業上惺惺相惜的敵手,而到了高中,他們之間竟然擦出火花,他們相愛了。
我不曉得梁錦凡是以甚麼樣的態度來對待她的,但是從我的角度看來,梁錦凡一家隻是操縱李夢華的母愛,需求她的時候操縱她來打擊刺激我,不需求的時候就把她丟到一邊吧!
李夢華低頭抿了一口酒,一滴淚從她的眼角流了下來:“我想要我兒子,他不肯跟我回故鄉,他家人都搬場了我也不曉得去了那裡,見不到兒子我很焦急,我在這個都會舉目無親的,冇有錢也冇有事情,以是..."
孩子四個月的時候李夢華才曉得本身有身了,幼年的女孩不曉得如何辦,戰戰兢兢的奉告了本身的父母,遭到了父母的激烈反對。父母愛麵子,不能容忍這個孩子,要帶李夢華去打胎,但是這個時候才發明,因為天生子宮壁薄的啟事,月份也不算小了,李夢華這個孩子不能打,如果打了能夠就懷不上了。
我低頭抿酒,不說好也不說不好,我不曉得李夢華的話可不成信,這個世上是否真的有不愛財帛的人,我也不曉得梁錦凡做的那些事她到底有冇有參與,但我獨一曉得的是,為了達到她本身的目標,她放棄唾手可得的五十萬幫我去探聽借單的事,隻要她既給了我不雅底片,又幫我處理了借單,那可真的是給我處理了不小的困擾。
我按著門就要往下壓,她吃痛,可她的神采卻冇有冇變,她比我矮,她抬開端來看著屋內的我,蕉萃的臉上,竟模糊看獲得一點昔日的豔光。“陸蜜斯,你不必對我虎視眈眈,我承認我之前做過一些不好的事,但我也隻承認那都是梁錦凡叮嚀我做的。現在我既然敢來找你,就敢包管我的誠意足以打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