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來自香江省的經紀人[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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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小子說下午4點開端演出,我也去看看吧。”宋誌明心道。
張雲傑啊了一聲:“莫非你們是明星的老闆。”
“剃頭後,我們另有310,用飯花了15,租這些東西用了50,押金交了200,現在手裡就剩下45塊錢了。”朱鵬掏了掏乾癟的荷包說道。
送走了李想三兄弟,宋誌明心中的盪漾久久不能平複,他對李想產生了激烈的獵奇。
“噢,你這是甚麼意義?”宋誌明獵奇道。
宋誌明也不希冀如許的小孩能夠瞭解經紀人的意義,隻是當他的目光掠過李想時,感受他懂了。
“放輕鬆,放輕鬆。”李想安撫著兩個兄弟,卻冇成心識到本身的聲音也變了,“鵬哥,雲傑,現在我們已經冇有退路了,台子都搭好了,莫非讓我們灰溜溜的下去?是虎是貓就看這一拚了,來,我們加油!”
宋誌明神采凝固了,他如何也冇有想到,一個僅僅見過兩麵的少年竟然洞悉了他的目標,這太讓他吃驚了。
宋誌明有種有力的感受:“我不是明星,文娛圈也不但是隻要明星。我做的是明星的經紀人,明星的事情都是我們來安排的。”
李想道:“我還是把這當作老闆你的嘉獎吧。好了,老闆,現在時候不早了,我們還是談談買賣。”
三隻冰冷的手疊在一起:“加油!”
“成哥,這麼多人,我們真要唱歌嗎?”看著時候間隔4點越來越近,張雲傑嚴峻的神采都變了,朱鵬固然冇有說話,但李想瞥到他在顫栗。
“那你混的不如何樣啊,老闆,我一向存眷香江的明星,但向來冇有見過你。”心直口快的張雲傑道。
實際上,這麼大的廣場,李想完整能夠隨便找個不費錢的處所,但李想甘願費錢選在這裡,因為這裡物有所值。
宋誌明持續道:“我之前就是混香江文娛圈的……”
有了第一小我圍觀,第二個、第三小我就順理成章了。現在還不到4點,還冇到吃晚餐的時候,加上又是週末,很多住在廣場四周的人都出來轉悠,看到如許的新奇事兒,豈能不湊湊熱烈。
“妖孽啊。”宋誌明瞪大眼睛看著李想,話語脫口而出。
李想選的處所是廣場西邊的一個台子,台子不大,約莫8米長,5米寬,高出廣場空中半米擺佈,平常就是給人演出用的。台子南邊冇有任何停滯,在太陽垂垂下山的時候,東南風陣陣襲來,非常風涼。當然,前提這麼好的處所當然不是免費,房錢一個小時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