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靜將整件事情回想了一下,假定鐘翎是曉得了沈雪華蓄意行刺的事而跟她產生爭論,第二天鐘翎來辦公室找她,為了不讓彆人曉得,以是才鎖了門。而沈雪華為了滅口再次起了殺心,兩人在爭鬥中,沈雪華不測身亡。以是刀上纔有兩小我的指紋,而鐘翎的身上才沾上了沈雪華的血。孤兒院的人說過鐘翎一向將沈雪華視為親母,以是在事情產生後她冇有挑選分開,而是默許了殺人的罪名,目標就是為了庇護沈雪華的名譽,因為一但警方調查起來,這件事就必然會敗露,那麼到時沈雪華就會身敗名裂。既然人都已經死了,也算贖罪了,再究查這些又有甚麼意義呢,以是鐘翎纔會揹負了殺人的罪名。
“更何況潛水逆亡的案子比比皆是,以是也冇有人會思疑。”宋玉彌補道:
“1997年,也就是十三年前,沈雪華與故鄉一幫朋友去三亞玩潛水,在那次潛水中她們的導遊不測的順水身亡了。”
“你的意義是,漏氣的阿誰不是導遊而是沈雪華,她在水下更調了設備?”
“快說,彆賣關子了,轉頭送你出國旅遊,用度我包。”
“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