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夜:“維恩,三十八歲,前火星科技個人財務副總監。在職期間,他操縱事情職務便當,靠近個人董事,以不法手腕獲得黑幕動靜,從股市中賺取起碼一百萬美圓。同時其為了獲得最大好處,用心製造假賬,匿名告發個人,導致個人在一年前以公佈子虛資訊罪被證監會處以钜額罰款。維恩之前在證券市場買空個人,贏利超越三百萬美圓。”
柳飛煙:“固然不肯意,但是目前有線索的隻要一名白領犯法在逃犯。他叫維恩,造假把持股價。客歲十一月通過保釋包管人,交納二十萬美圓保釋金獲得保釋,叛逃到南美多國。”
袁忘問:“財產類應當比較好抓對嗎?”
柳飛煙道:“說到重點,按照我朋友申明,維恩涉嫌的金額能夠破億。傳聞有一股國際遊資偷襲了火星科技個人,和維恩共同買空,因為維恩製造假賬,導致火星科技個人被開出钜額罰單,同時也導致個人股票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