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1頁/共5頁]
新黛玉聞聲趕來:“呀,常爺的女兒!”
我幾次看到筱月桂的影子:有一次在福州路上,行走如燕,輕巧得令人戀慕,她是那種永久不會變老的女人;有一次在南京路上,她閒散而清閒,看著櫥窗,思慮一番,然後掉頭而去。可不是:現在店裡好東西真是未幾,噱頭很多,筱月桂那樣的女子最笑話噱頭,她是講究“實惠”的上海人,不喜好虛火張致。至於“時髦”?她是締造時髦的人,她從不跟時髦走,自降身份。
在大廳裡,很多人圍著她,有中國人也有西方人,穿洋裝打領結的酒保送來了酒水。她手握一杯香檳,臉上紅撲撲的,神采飛揚,與十多年前走進禮查飯店讓全堂冷傲的筱蜜斯一樣,臉上怡然得意的神情如昔。當時候她一無統統,除了乞貸做的一身旗袍,當時她一起受阻刻苦,活得出色;現在這全部上海都熟諳她,把她當作神話裡的人物,有錢有勢,才貌雙全。但實在她是一個冇有人能夠來愛的人,包含她敬愛的女兒,心空空曠曠,再冇有火焰騰起,更冇有熱氣消停後的歸宿。
2011年11月11日修改
我曉得,我當然曉得,我敬愛的讀者,你已經不耐煩了。你想曉得為甚麼我能夠采訪到筱月桂本人,又是如何會變成她的密切朋友,讓她和我做如此詳談。
筱月桂文雅地一點頭,說:“那麼我先上,該我的頭彩。”
樓下的馬路開端往更深處沉下去,猛地往下落。她開端呈現幻覺,感覺深淵底下是另一個天下,那邊不再有她心頭的沉重和憂?,那是她最早見到的上海,一個十五歲的少女,在川沙鄉間用力地抬著滑竿朝這兒趕來,在陸家嘴渡口,隔著黃浦江,無窮神馳地望著這兒。那些灰黑的瓦楞下,是她最早熟諳的歡樂,就是常爺與她在床上時那種飛出精神的生命歡樂。荔荔,她最最敬愛的女兒,她彷彿又聞聲她來到這個天下時一聲聲清脆的哭泣,她緊緊地抱著還未洗濯潔淨的荔荔,臉頰淌著淚水。我的孩子,你和我永久都不會分開。但是尚在繈褓裡的小荔荔被新黛玉抱走,不準她再見到,她被賣到幺二堂子。當時她不就死了嗎?她想女兒,想得頭髮直掉,嘴唇生泡,夜不能眠,生不如死。她跑到一品樓,隻是為了隔著大門聽聽女兒的聲音,當然新黛玉不會把荔荔放在這兒養。從她曉得女兒在教會黌舍的那天起,她的腳就止不住地朝那兒走,明曉得見不到女兒,還是往那兒走,彷彿靠近阿誰黌舍的地氣,就感覺有了安撫和朝氣。她的生命如何能夠冇有荔荔呢?荔荔,媽媽想你,非常非常想你。